“保和之前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最大区别是体现了政府责任。”6月25日,人保部农村养老司副司长刘从龙对本报记者表示,保是财政出钱来补助农民参保。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保的基本制度框架是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通俗而言,即农民个人和集体缴的费,放到个人账户;国家和各级政府出资部分,建立基础养老金。其中,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约为4%-8%。
基础养老金财政“买单”
在“保”之前还有一个“老农保”。
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1986年,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就开始探索起步,到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老农保”的工作基本停滞了。
同时,农民参加“老农保”的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当时筹资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集体没有补助的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
而此次“保”的“新”就在于财政要拿出钱,特别是中央财政要出钱,补贴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保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农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集体补助也主要记入个人账户;各级财政补助形成基础养老金。届时,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据本报记者了解,试点期间,基础养老金大约划定在每年55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比例在区域占不同比例,中央财政补助在东部地区占20%,中部占60%,西部占80%。
目前,已有近500个县(市、区)自己进行了“保”试点,而此次国家试点的意义在于,首次明确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责任。即中央和省级的补贴到位。而目前的地方试点中,除北京市有市级财政补贴外,地方自行试点还没有这两级财政的补贴。
“基础养老金核算是按略高于农村低保水平得来的。”上述参与政策制定的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专家表示,这一水平是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而定的,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可以增加,而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地方财政补助的力度。
基金纳入财政专户
除了明确财政补助外,保试点方案对参保人群范围、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基金管理等都做出了规定。
首先,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一样,保的特点在于“自愿性”,即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
其次,是对个人缴费比例和缴费年限作出了政策安排。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累计达到15年。满60岁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个人缴费比例最低大概是4%,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上述专家表示。
参加保的农民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试点方案的政策设计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即55元/年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内的钱。
“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缴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的养老金,相当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上述专家表示。
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如果按其标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民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当然,届时农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于现在的水平。”上述专家称。
保试点设计的养老金门槛是60岁,那么现在已满60岁的老人如何参加保和领取养老金?
“目前,我们在制度设计上有两种解决思路。”上述专家对记者称,一种思路是减少缴费年限,如对60岁以上的老人,少交个人缴费部分。如61岁的老人,就不需要补缴15年,只需补缴12年,可以同时领取基础养老金。
第二种思路是,高龄老人不用补缴个人缴费部分,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同时要求该老人的子女(年满16岁)必须参加保。
“此举是为了避免现在接近60岁的人,都不去参保,而是等到60岁后直接去领养老金。”上述专家称,对于高龄而没有能力的农村老人,政策规划是直接领取养老金。
如何对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管是一项社保制度的关键,对此,保政策也做出了安排。
保的个人账户基金纳入财政统一专户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部分不积累,只有预算、划拨和发放。同时,相比“老农保”县以下机构自收自支,有的还要从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此次“保”人员经费都要求纳入财政预算,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
衔接土地换社保
从地方操作上看,保还需要在诸多环节上,进行相关制度衔接。
刘从龙对本报记者表示,如参加了“老农保”的,已经年满60岁的老人,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可以直接转到保,政府补充其基础养老金部分,继续领取养老金。
而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保”个人账户,按“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保”待遇。 “总之,权益是相加的,不会减少已有的养老待遇。”刘表示。
此外,保还要解决如何和现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保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具有不同特点。”6月25日,人保部社会农村保险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处卢海元对本报记者表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补偿费,保障水平不一样。 卢海元表示,对于这两项制度的衔接初步设想是,失地农民现有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都划归到农民的个人账户里,而政府再按保标准补充基础养老金。
“失地农民养老金可能最后比有地的农民高些。”卢海元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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