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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发通知农民直购轻卡、微卡列入补贴范围

网友投稿  2009-06-17  互联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17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为我省带来“利好”。 

        按照《通知》要求,这次有两个重大“突破”:一是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二是将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比照轻型载货车享受换购和新购的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1辆。 

        “这对河南来说真是一个很好的消息。”省财政厅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往的政策规定“换购才能获得补贴”,这就是说,农民要想拥有一辆轻型载货车(轻卡),不能直接购买,首要的条件就是家里有三轮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而且三轮车或低速货车要符合条件才能报废。 

        之所以说是“重大利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参与我省第一批汽车下乡销售的公司有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汽车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41个车型。除了“海马”有一个微客以外,其他的40个车型全是轻卡。“政策放开后,可以直接购买轻卡,这3家公司也终于突破了销售瓶颈,轻卡的销量预计会上升很快。”省财政厅该负责人说。 

        据悉,根据《通知》精神,我省9个相关部门正在会签文件,随后该政策将马上实施。

(记者 赵珊)

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6-17/91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