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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明确不能买卖农村宅基地 但有隐含限制

网友投稿  2009-06-17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严金明16日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小产权法为何难成“正果”。严金明指出,虽然我们没有明确说不能买卖购买农村宅基地的限制,但是有很多隐含的限制。

  [主持人]有网友说,房与地密不可分,不准出租、买卖宅基地,却可以出租、买卖盖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房,那农民交易了房产就等于交易了宅基地。再说,租和卖之间,本没有明确的界限。人家把农民房“出租”七十年,不就等于买卖城里的大产权商品房?您是怎样看这样一种观点的?

  [严金明]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所以很多问题要引起我们的研究。因为房和地是密不可分的,平时我们说不动产,不动产是不可以移动的。那么我们说不动产的时候主要就是土地及其上面的附属物,主要就是房屋,所以考虑起来的时候我们确实要互为一体。不能单考虑房或者单考虑地,如果这样的话两个政策有时候就会有所抵触和矛盾。

  但是这种说法也并不完全准确,因为我们现在说不准出租、买卖宅基地,却可以出租、买卖盖在宅基地上面的农民房屋。虽然我们没有明确说不能买卖购买宅基地的限制,但是我们有很多隐含的限制的,比如我们现在明确规定城里人到农村买房是不允许的,有的城里人到农村买一个房,实际上他买的不是房而是地,有的地方房子很破旧了也不值什么钱,但是他把这个地买下来再在上面盖房子,这方面也是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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