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农业部召开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对追溯体系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就进一步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高鸿宾指出,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健康养殖,提高动物管理水平的要求;是开展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动物疫病追踪,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要求;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全程有效监管和追踪溯源,提升动物卫生监管水平,确保畜产品安全,建立畜产品消费信心的要求;是与国际上广泛推行动物标识和可追溯体系的大趋势接轨,防止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要求;是畜牧兽医行业的一项基础工作,非常必要,势在必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2007、2009两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强调要抓好这项工作,这充分说明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高鸿宾充分肯定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前期工作,指出在目前我国饲养方式比较落后、基层兽医机构不十分健全、经费保障不充分、追溯体系建设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北京、上海、四川、重庆四省市开展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及全国面上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十分不易,应给予高度评价。一是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二是二维码牲畜耳标佩带工作全面推进,三是中央数据库雏形基本建成,四是数据采集设备逐步到位,五是宣传培训工作陆续开展。 高鸿宾要求,要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方向,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对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视力度,计划、财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二是做好耳标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耳标质量的监督检查,抓紧组织修订《牲畜耳标技术规范》、《耳标钳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据传输,进一步加快数据库建设,确保移动智能识读器质量和数量,应用多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传输;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标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五是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调动养殖者和有关企业的积极性,争取全社会支持,赢得主动,为推进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高鸿宾最后强调,部内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职能分工,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均要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本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细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和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农业部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兽医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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