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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遭“传销式”强奸,该由谁来买单?

网友投稿  2009-04-29  互联网

据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透露,2月13日下午,一个初一女生向警方报案,揭露了这起至少已持续两年的强奸幼女案。3月23日,1968年出生的丽水莲都人陈伟军被批准逮捕,同案被逮捕的还有一个15岁的初三女孩,罪名均为“强奸罪”。(都市快报2009年04月28日)

  女学生被强奸的消息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设若百度一下,仅在0.034秒的时间内至少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263,000篇。然而,令笔者大为惊诧的是“同案被逮捕的还有一个15岁的初三女孩,罪名均为‘强奸罪’。”——怪哉,在中国的法律中女人是没有“强奸罪”这一条文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只有15岁的初三女孩。究竟所为何故?其中症结在哪儿?

  据报道,被逮捕的初三女生是因为涉嫌介绍及帮助陈伟军强奸女同学,而被强奸的受害者中又有介绍其他女同学给陈伟军的,甚至被逮捕的初三女生本人,也是经女同学介绍认识了陈伟军。经多方信息印证,至少有10位13周岁到16周岁的女初中生曾被陈伟军、多名村委会主任、公务人员等强奸。而1993年出生的莉莉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被逮捕的女中学生,因为莉莉涉嫌为陈伟军介绍并协助强奸三个女初中生。在至少两年的时间内,同学介绍同学的模式让受害女生的数量迅速增加。目前,到底有多少碧湖中学的女生成为受害者,尚不清楚。“至少超过40个。”一个学生家长说,她曾到学校了解情况,问女同学“你是不是也被欺负过”,当着许多同学的面,那个女学生坦然承认,并不觉得羞愧。

  在学校上初中的女学生,论年龄从13-16周岁不等,身体尚处在发育阶段,没有起码的社会经验与丰富的阅历,本应在学校一心一意好好读书,可她们却一个个羊落虎口,处女膜一一被色胆包天的无耻之徒撕开,更令人惊诧的是,居然有女生充当中间键客(类似于皮条)——在至少两年的时间内,同学介绍同学的模式(传销式)是导致受害女生的数量迅速增加的关键所在——小小年纪沦为强奸共犯,个中缘由值得追问与深思。

  从案情的本身来看,受害女生全部住在学校,与外面精彩的世界没有什么联系,以“飘雪KTV”老板陈伟信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机会接触她们,可就有这等好事,一群无知的女生或许受到各种诱惑,竟然轻而易举地一一送上了门,被玩弄之后,得到了“破处”带血的金钱。“其间,多个女生堕胎、被传染性病乃至被诊断为终身不孕。”教训何其深刻!

  无庸质疑,不少愤慨之士将其罪责再次加载在了教育的头上,甚至强烈要求该校校长应当引咎辞职。然而笔者似乎并不看好这样的“愤慨”在金钱万能、物欲横流的今天,许多人信奉、贪图物质享受,学生自然也不例外,只是金钱来路不是那么容易,有些人靠个人打拼获得,某些人妄图走捷径,于是专走歪门佐道,最终连廉耻都不顾了,丽水在校女生集体受到强暴,诚然是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的失败,但其责任难道就与社会、家长无关吗?

  在全社会对青少年性教育积极探索的过程中,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性问题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而且社会越开放,问题似乎越严重。当今社会中的女人肆无忌惮放松着自己,放松了伦理道德的拘囿,放松了贞洁与清纯的尊严,放松了春不外泻的着装,放松了害怕变质腐烂的裙底……甚至于,不少的女人还要凌驾于男人之上,以乱性的代价来获得身体的愉悦与金钱的满足,时间久了,也就淫荡成性了,不知不觉就成为了性的奴隶,再也无法平静地生存。这对于那些寂寥苦闷的女学生来说,尤其是那些尚且处于幻想和渴望的初中女学生来说,又是何等的蛊惑与引诱?!如此的社会背景,如此的秀色可餐,又如何能够不让在那些女学生在遭遇强奸后既可获得惬意又可获得金钱的愉悦中而做起了“传销式”强奸买卖呢?

  初中女生集体被强暴,教育主管部门无论如何都是难以免责的,但其所折射出来更多的则是社会之痛。在西方社会女性高喊保卫贞洁,停止放纵的时候,东方女性却正在为因为开放太晚而追悔未及,为没有赶上西方开放的黄金年代而黯然神伤。当性妄想,性开放已成为社会主流的时候,这些疯丫头到底在想些什么,要做些什么,我们如何能够知晓?再者说了,当今社会中的哪一个腐败的没有女人相伴?哪一本文学没有女人的龌龊?哪一部电影没有女人的污浊?哪一个网站没有女人“出位”的裸露?哪一个绯闻韵事不是因为女人而起?当我们一味地指责学校教育不当的时候,谁来为社会文明的亵渎与倒退而买单?

  反思当今的中国社会现状,总是难以寻得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加以概括,用“行为变异”似乎过于表面化,用“文明缺失”似乎又不能揭示本源,总之感觉,文化的虚无、精神家园的荒诞在肆无忌惮地侵蚀着人们的意识领域,从而变本加厉地导致了“性”的泛滥与无视伦理道德的自我作践与背叛等等事件的发生。当我们看到“家长问某女同学‘你是不是也被欺负过’,当着许多同学的面,那个女学生坦然承认,并不觉得羞愧”时,我们最该反思的应该是什么?

  学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她们成天面对的是一些非常现实的生活状态,在她们每每遭遇困惑的时候,很多可以参照的案例就成了她们的借鉴的秘方。她们的生活方式总是受着来自各种舆论的影响,比如我们的媒体,几乎在不厌其烦地渲染着一种病态的生活观,情人、二奶等等故事充斥着无数报纸杂志的版面,色情、淫乱充斥了几乎所有的网站,即便教师再怎么进行正面的引导和教育,也没有这些低俗的东西让学生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尽管很多的情感节目、影视作品、文章故事的结局大都充满悲剧色彩以避免给人教唆的嫌疑。但却不知,即便你没有教唆的动机,也给人以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假象。我们的学生能不被来自外界的一些非健康因素做误导吗?对于负面的东西,社会的声音肯定说这样不好,但这样不好的声音说多了,反而给我们的感觉是,听的人都习以为常了,社会现象就是如此的,你想洁身自好都难。

  我们在对学生的行为感到不能理解,认为是道德缺失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更多地反思社会问题,女学生的道德缺失是一个女生或者一群女生能形成的吗?如果不是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社会风气被各种声音包括媒体的过度说教、渲染、激化,这些原本可爱的女学生怎么会像被感染病毒一般,沦落到这样一种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丧失自我、丢弃尊严与人格的极端地步?教师痛心不及,却又遭受到了个方面的谴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教师能做的还有什么呢?

  就在习水案闹得沸沸扬扬时,浙江丽水碧湖中学数十名女同学被一些商人、村主任、可能还有公务员等败类分子强奸,固然令人气愤;但遭遇强奸的女学生以“传销”之方式充当中间键客则更是令人扼腕。对此闻所未闻的惊天传奇,笔者深感痛心之余认为:我们的社会是该做出一些更加有意义的反思的时候了,而不是抱怨教育的不力和教师的无能,更不能把责任推卸到教师或者学生本人身上。同时笔者也再次呼吁社会的净化与道德的回归!!!

  最后笔者也“愤慨”一回:初中女生遭“传销式”强奸,究竟该谁买单?(李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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