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张雪飞)为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中央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云南省自去年5月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共有全国433所高校、616个专业的39000多名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云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经过竞争考试、组织考察,选拔了2000名村官。为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计划,今年云南省将采取时间倒逼、限时办理等办法,充分利用网络等手段,选聘1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
破解难题 夯实基础
【亮点】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欠发达省份,城乡差距大,贫困人口多,建设社会主义村、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目前云南省的3.5万名村“两委”干部中,高中以上文化的只占28.8%、50岁以上的超过三分之一,远远不能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选拔一大批有理想、有知识、有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补充到村干部队伍中,有利于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亮点】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
目前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中,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比重越来越大,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偏少。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将造成党政干部队伍结构的根本性缺陷,有产生官僚化和机关化的危险。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利于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去磨练意志、增长才干,锻炼培养一批优秀的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力量,使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亮点】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据教育部门统计,今年云南省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累计近14万人。通过选聘1万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将很好地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缓解1万个家庭的压力。
明确任务 把握标准
【亮点】选聘名额向边境县等倾斜
名额如何划定,是此次选聘工作中的一个敏感问题。云南省根据各州市村委会数的比例,合理下达选聘名额。在安排选聘具体计划时,边境地区8个州市将优先向边境25个县的行政村倾斜;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将优先向民族村、扶贫开发重点村、“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村倾斜;其他州市将优先向条件较差、情况复杂的村倾斜。
【亮点】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今年云南省专门研究制定了选聘加分政策,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 分;对曾受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分;对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7个人口较少民族,笔试成绩加2分。
【亮点】选聘程序“动”“静”结合
选聘工作将采取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签订合同、培训上岗的方法步骤进行。在组织考察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在充分采取函询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状况、一贯表现、学习成绩等“静态”信息的基础上,将采取面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解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动机、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动态”情况,切实把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选出来。
完善机制 跟踪服务
【亮点】建立完善岗位培训制度
如何确保到村任职大学生尽快熟悉工作?答案是认真抓好培训。省委组织部将把大学生 “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将认真抓好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工作。大学生 “村官”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突出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乡情、村情教育。云南省将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采取集中培训、专项培训、现场观摩、技能训练、考察参观等方式,提高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亮点】建立完善跟踪培养制度
为让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作用,各地将让他们兼任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员、为民服务代理员、村建设规划员、实用技术推广员、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等职位。将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等办法,带领他们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工作技巧,积累工作经验,增强解决农村矛盾和问题的本领。
实践中,将加强管理考核,建立完善到村任职大学生的请销假、工作例会、工作纪律等日常管理制度和生病看望、节假日走访慰问等关爱制度;坚持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年度、聘期考核办法。将通过开展“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创先争优等活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亮点】建立完善正常流动制度
云南省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对聘期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推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或乡镇干部后备人选,推荐参加公务员考录。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主要对象。对聘用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对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加10分的范围由去年的省属院校扩大到全国高校;对任职满2年、考核称职的,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应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