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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土地问题:要科学 不要“革命”

零零社区网友  2008-01-18  互联网

  回头再看看关于“革命”的议论。事情本来不复杂,就是一个如何确保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问题,有一个科学态度就行,不需要动辄祭起“革命”的旗帜来。

  我们倒是要认真考虑一下在财产方面,国家和民间社会的关系问题。随着现代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日益扩张,现代国家越来越“富有”和强大了,没必要把所有财产都囊括在手上。

解决土地问题:要科学,不要“革命

  农村土地至少可以实行“永包制”,为此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了“永包制”,绝大多数农民会更珍惜土地;同时因为土地转移价格大幅度提高,社会对土地的需求减少,18亿亩耕地就可能保住。

  写下这个题目,心下戚戚。最近,关于土地违法的案例又多了起来,央视“焦点访谈”已连续报道数期,昨天《新京报》也刊发了京郊“农业地产”乱象调查。其实,虽然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有关文件,但类似的案例还是频繁出现。

保“红线”完全必要

  与政府方面的焦虑相对照,社会有些人士却喜欢用“革命”一词,描述围绕土地而发生的某些事件。广东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流转被说成是“革命”,前不久重庆倡议过的土地入股农业企业也被看作是“革命”。我看,要反思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但要慎谈土地“革命”。

  先讨论政府政策。我以为,国家强调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是正确的。最关键的判断是,我们的建设用地已经不少,没有必要再继续大规模占用耕地。全国30多万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按常规也能容纳30亿人口,实际只容纳了13亿。土地太浪费,该收住口子了。耕地多一些可以搞休耕轮作,可以“广种薄收”,可以少用地下水,可以提高农户经营规模,总之,是好处多多。房子盖得还少吗?农村空置了差不多30%的房子,农民还在盖房;有的城里人,人均房子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还嫌不够。这不怪人们贪婪,实在是现行体制鼓励大家抢占“公地”。所以,提出保“红线”的主张完全必要,关键在于如何保。

  每一次上级政府下文件严厉整顿土地违法,但事后往往有大的反弹。道理很简单:假设1年里100宗等量资本从事违法占地投资活动,若年内查处(指投资全部损失)的比例是10%,而违法获益的资本收益率是100%,违法占地获利的概率就超过80%,于是,越是查处,土地违法的案件就越多。除非每一年里的查处比例达到50%,否则就可能无法制止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目前的情况是,大量土地违法事件被掩藏起来了,受到查处的违法案例又往往久拖不决。

管住规划,放开产权

  以此推理,只要加大对违法事件处罚力度,不就可以解决问题吗?错。执法活动是有成本的,特别是在目前情形下,相比之下中央政府缺乏信息优势,行政资源优势也不足,这种系统性的体制问题,必然导致全局性的监管被动。不解决体制问题而只讲加强监管,是“高深的空话”,讲这种空话,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就难以保障。一个国家,最不该失控的是土地规划管理,我们偏偏在这里出了问题。

  请谁帮忙解决问题?请农民!怎么请?解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问题。在我看来,农村土地也可以实行“永包制”,为此可以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我相信,也会有农民违反土地规划管理规定的情形发生,但有了“永包制”,绝大多数农民会更珍惜土地;同时因为土地转移价格大幅度提高,社会对土地的需求也会减少。总的情形要比现在好得多。这是一个科学筹划的问题。

  土地管理的总思路应该是“管住规划,放开产权”。在现阶段,农村土地实行“永包制”,严格国家公益建设用地的界定原则,符合规划的商业用地价格随行就市,是“放开产权”的具体形式之一。按这个思路,没有“大产权”和“小产权”之分。不论任何产权,只要符合国家规划而搞建设,其产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反,也不论任何产权,只要不符合国家规划搞了建设,都该处罚,都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要科学,不要“革命”

  回头再看看关于“革命”的议论。事情本来不复杂,就是一个如何确保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问题,有一个科学态度就行,不需要动辄祭起“革命”的旗帜来。

  我们倒是要认真考虑一下在财产方面,国家和民间社会的关系问题。随着现代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日益扩张,现代国家越来越“富有”和强大了,没必要把所有财产都囊括在手上。

  提倡“以人为本”,国家应该做人民财产的看守者。看守也是一种约束,也就产生财产权在国家和民间之间的分割,并不存在绝对的私人财产权。所以,关于土地管理改革,也涉及政治科学。政治和经济都一样,都要按科学规律办。

  土地方面的问题还在积累,为此大家很发愁。要趁着现在还不算太晚,赶紧迈出实质性的改革步伐。越是拖着,事情就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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