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7年10月26日)
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我们就在山东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次现场会,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我们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就是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更加扎实地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
这次现场会主要检查农产品和猪肉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同时对小作坊、小餐馆和小食杂店的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部分县、市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延伸检查。昨天,大家分10路对山东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评价,我也看了几个点。不少同志说,看了以后很振奋,学到了东西,振奋了精神,如果全国各地都能这样,人民群众一定会对我们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更加放心。山东是农业大省,农副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农产品出口连续7年保持全国第一,占全国农产品出口的1/4。山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比较扎实,除了领导重视、工作得力外,还有几个明显特点。一是多年一贯地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建设,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批发市场管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二是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出口实施了比较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全面实施了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三是比较早、比较彻底地按照进口国家和地区标准组织生产,对出口农产品实行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增强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四是在农产品质量监控、畜禽防疫检疫、农药经营配送和对农民培训等方面形成了不少可以通过总结完善上升为制度、成为长效机制的规范性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向全国推广。我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虽然对山东的农产品出口造成一定的冲击,但影响时间不长,山东省很快就实现高准入门槛下的出口高增长。这说明我们很多事情可以做得更好一些。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我们的很多事情是在压力下进行的。因此,我们要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山东省委、省政府对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建国多次批示,代省长姜大明亲自挂帅,一位副书记、三位副省长均参与领导。全省的群众发动工作做得很深入。一些地方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国务院《特别规定》)和12个100%工作目标印成折子发到乡镇,领导干部人手一折。大家看到,许多检查表格都是近期填写的,这也很好,达到了大家重视的目的。当然,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山东省在新起步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
今天上午,10位省、市、县地方领导和农产品产销协会、批发市场及水产、外贸企业的代表做了大会发言。李长江、孙政才和姜增伟同志还通报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长江同志对山东现场检查情况和全国专项整治进展做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政才同志对农产品专项整治情况做了通报,对下一步农产品整治工作做出了部署;增伟同志就猪肉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他们的讲话都很好,我都赞成。我建议把他们的发言印发各地,希望大家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执行。从这两次现场会和各地的情况看,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逐步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力度越来越大,整治方法越来越有针对性,整治效果越来越明显。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在农产品和猪肉专项整治方面。不少地方把违禁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作为整治重点,多次进行大范围的拉网式检查,尤其是加强了对农产品基地的监督抽查,查处了一批使用违禁药物的案件,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农药的经营备案和流向记录制度。目前,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有的地方正在把农产品的监测向种植养殖基地延伸。各地对全国2.3万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逐一登记建档,关闭了600多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整治方面。不少地方把食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指标,有的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很多地方在社区、村庄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乡村。对不合格食品实施了强制退市、销毁和召回制度,责令相关企业停产整改。对小作坊、小餐馆和集体食堂进行了重点整治,全面加强了质量承诺书和台账、索证索票制度。
在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对全国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全面清查,取消了一批不合格企业的生产资格,撤销了一批违规发放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证书。向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特殊药品等企业派驻了监督员。重点加强了农村药品流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医药广告的取缔力度。尤其是明令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在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整治方面。对出口玩具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有关部门明确了通关单联网核查内容,取消了一批企业的出口资格,还对1000多家玩具出口企业的经营者进行了集中培训。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有一半以上建立了质量档案。
在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方面。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海市在上次检查后组成19个督查组对全市所有区县进行全面检查补课,这很好。有的部门从机关抽调干部充实一线监管力量,指导帮助基层工作。一些部门结合专项整治,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梳理,加强薄弱环节,及时规范有关制度。在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内各位部门负责同志协调配合,也是很好的。可以说,这次专项整治既是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行动能力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地方和部门领导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能力的检验。
在执法和舆论监督方面。行动快、力度大、声势足是这次专项整治的一大特点。不少地方和有关部门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查,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尤其是对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召回规定,社会反响很好。新闻宣传部门加强组织引导,保持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使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有行动、有实效,而且有声音、有影响。这次又有10多家中央媒体参加了我们的现场会,准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列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引导和推动面上工作。
回顾这两个月的工作,可以说是进展不小,成绩明显,来之不易,但薄弱环节还有不少,任务越来越重。关于下一阶段工作,我考虑,必须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抓巩固,就是要把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把好的做法坚持下去,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抓深入,就是要在强化流通环节整治的同时,狠抓源头和生产环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抓紧建立和完善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这里,我提几条要求:
一、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
这次以农产品为主要检查对象的现场会,专门安排了对小餐馆、小作坊和小食杂店的“回头看”,就是要给各地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专项整治的任何一项任务都不是抓了就过,抓了就放,而是要坚持不懈,全面推进,不断巩固提高。从这一段时间的工作看,有几件事如果不抓巩固就很容易出现反复。一是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如果台账和索证索票没有统一的规范,经营者就无所遵循;如果台账和票证过于复杂,经营者疲于应付,就难以坚持;如果对不做台账、不坚持索证索票的不给予应有的处罚,制度就会失去应有的威严,同样无法持久。因此,把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化、习惯化,防止流于形式,是我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二是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现在有一个明显的薄弱环节,就是对一些既无营业执照,又无卫生许可证,也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虽然管理规定是明确的,但实际工作中推诿扯皮的不少,有的监管部门对这一类小作坊甚至视而不见,使他们成为监管的盲点。三是定点屠宰问题。到底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让所有的商品猪都定点屠宰,让所有的病死猪都得到无害化处理,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根本解决。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一件大事,研究好、处理好。四是农兽药的管理。现在,一些明令禁止的高毒农兽药因为价格低、见效快,农民愿意用,工厂乐意卖,违规销售、使用的现象仍然不少。这个问题不解决,从根本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一句空话。五是迫切需要制修订的质量标准。这件事再不抓上去,就会拖整个专项整治的后腿,我们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被动局面就很难从根本上扭转。特别是出口产品的标准必须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不能我行我素。要像山东向日本出口农产品一样,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巩固这一阶段专项整治的成果,我看至少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更大功夫:
第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国务院早已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全面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进一步层层落实下去,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每个县市区政府都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制假售假窝点。每个监管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全面监管,不仅要把有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管起来,也要把无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管起来。比如,对那些没有许可证照的小作坊,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都要依据各自职责,加以监管,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一定要消灭监管盲区,不留死角。
第二,抓紧建立规范。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台账和索证索票的规范。各个部门不仅要按照本系统的特点统一制定台账和票证制度,还要相互协调,避免五花八门、重复交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这个问题上要发挥强有力的协调作用。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纳入了监测范围,但是监测的项目、内容、手段等也要规范,要有统一的标准,真正做到全面监测、动态监测,不放过一个不安全的农产品。
第三,迅速制修订急需的标准。标准过低、过少,给我们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带来很大被动,也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带来隐患。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利益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立即投入主要精力,迅速开展工作,尤其要抓紧补充、增加食品卫生标准、农药残留量标准和生猪屠宰环节相关标准。我要专门听一次汇报,请有关方面做好准备。
第四,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这次专项整治,是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行动。不管是检查和治理,还是引导和规范,都要以严格执法作保障。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一定要依法处理,形成强大的威慑,对典型案例要组织一些公开报道,告知公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对执法情况组织督查,对因执法不严、处罚不力导致专项整治进展缓慢的,要向监察部门通报,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实行行政问责。
第五,切实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专项整治的很多任务,都需要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强化协同意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要尽心尽责地做;职责规定不够清楚但又与本部门有关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去做;别的部门已经在做了,你要积极配合;需要你提供帮助的,要积极给予支持,真正形成合力。
二、深入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整治
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是规模小、生产分散。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特别繁重,抓好了意义特别重大。特别是现代社会为了健康大家注意改变膳食结构,吃蔬菜鱼虾的越来越多。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这次现场会专门检查了农产品的整治情况,各地都有很多好的经验,但我还是要专门讲一讲。加强农产品包括蔬菜、瓜果、畜禽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整治,一定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从农民的特点出发,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一是要抓好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这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措施。我看可以叫响一个口号,发一个小册子。这个口号就是,要培养和提高全体农民的质量意识。这个小册子就是,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当然,这是一个概括的提法,具体内容和形式应该是丰富多样的。各地要像宣传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那样,大张旗鼓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面向农村的电视、广播、报纸等都要开辟一些专栏,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农业部门要安排专门经费,像防治“非典”疫情期间一样,印一批宣传画,编一批图文并茂的小册子,送到农民手里,送到农村中小学校。要组织农技人员、质量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的培训。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科学生产知识,养成安全生产习惯,增强对消费者、对社会的责任感。把农民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做好了,不仅对提高农产品质量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全民族的素质都有重要意义。
二是要抓好农业生产行为的约束规范。首先,是法律法规的约束。要在农村加强质量安全法制宣传,让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农民懂得滥用农兽药是犯法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在这方面也要抓几个典型,公开处理和曝光几个案例,起到警示作用。第二,是村民自治的约束。要完善乡规民约,充实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把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产放心农产品等列入农村的道德建设规范,加强邻里监督,增强农民的自律意识。第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协会的约束。这些组织和协会都要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用药、用肥和农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山东淄博临淄区农资连锁公司做得好,一个配送中心、几百家加盟连锁店,每个店都有技术服务。
三是要抓好标准化的示范引导。缺乏标准、农民不知道标准、不按标准生产也能卖得出去,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户的作用,引导农民按标准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要用加强执法监管的办法来推动按标准生产。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经营单位,对农户生产的农兽药残留超标产品不仅不能收购,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情不报的,要予以处罚。监管部门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要一追到底,依法处理。对查出来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也要有规范的处理办法,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要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引导农民自觉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四是要抓好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测。要把监测工作从批发市场、超市等向田间地头延伸,在生产环节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住。有关部门要建立对农业生产的巡回监测制度。农业部门要派出检测队伍到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对用药施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测,提供指导,纠正问题。县乡的农业站所和农技人员,要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发挥作用,当好农业生产的“赤脚医生”。
五是要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这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污染农地和水源的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努力为农业生产创造安全环境。
六是要抓好农业投入品供应的监管。关键是要管住禁限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现在看来,一方面要进一步下功夫,真正把市场、流通管住管好;一方面还要管住生产,彻底截断高毒农兽药和禁用饲料添加剂的来源。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用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关于猪肉的质量安全整治,除了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定点屠宰制度,还要注意做好三件事。一是要加强生猪的防疫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农民通报疫情,提供疫苗和疫病的防治服务。二是要抓好病死猪和其他召回食品的无害化处理。这方面现在还是个薄弱环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拿出有效的办法。三是要切实减轻养猪户的负担。一些农民反映,把生猪送到屠宰点税费过高,影响收入。有关部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这里,我还要专门强调一下出口农产品、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各地要对出口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实行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对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原料来源无保障、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产品自检自控不落实、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出口资格。对出口食品原料基地,要严格备案管理,严格检查和整治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
三、高度重视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
这段时间一些国家炒作的所谓有问题产品,集中在玩具、糖果、小家电等与人身健康安全关系密切的消费品上。这些产品有的确实是使用了不合格原料或含有有害物质的添加剂;有的是进口方的产品设计本身就有缺陷,虽然责任在对方,但我们的产品形象也受到了牵累;还有的则是双方标准不一,对产品安全性的界定存在分歧。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加强对外交涉,维护我正当权益;一方面要苦练内功,切实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快完善相关标准,争取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动权。加强这方面的整治,必须关口前移,把监管的视线更多地放在生产环节,确保用料合格,设计安全,生产规范,包装环保。这里我讲三点:
一是要严把原料关。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是企业的责任。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原料的检验,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要教育和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自觉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生产原料。对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原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也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二是要严把技术设计关。产品设计出问题,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质检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加以改进。企业在设计产品时不仅要看是不是美观大方,还要充分考虑对人身健康安全的影响。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我们不少企业长期从事来样加工,习惯于按对方提供的设计样式组织生产,而不少产品的问题恰恰就出在外方的设计上。因此,要提醒广大企业,对外方的产品设计也要审查,要仔细看看这些设计的安全性。 三是要严把产品出厂、出口关。有关部门要扩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面,增加抽查频次,对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和安全隐患的产品,要立即封存,妥善处理,对已经进入市场的,要严格执行召回制度;对产品质量低劣或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及时曝光,依法处理,确保问题产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不出境。要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教育企业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经济效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教育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自身信誉和长远利益。各种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对外积极参与国际交涉与协作,维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对内要指导企业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形象。
四、各监管部门要集中精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国家形象的大事,也是各个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各监管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继续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一是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查。经常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二是要建立监管台账。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监管对象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建立档案,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高执法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各监管部门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主动提供信息,及时移交案件,搞好联合办案。四是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管,确保真实性,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还会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按照领导小组的计划,11月份,我们还要召开第三次现场会,主要检查药品整治和进出口产品及消费品整治情况,并对其他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毫不松懈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