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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在农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网友投稿  2007-10-29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能法明确,我国鼓励在农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小型水力发电,推广节能型的农村住宅和炉灶等,鼓励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大力发展薪炭林等能源林。

  修改后的节能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业生产、农业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王优玲、丁冰)



http://farm.00-net.com/news/4/2007-10-29/86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