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生猪腹泻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和猪肉产品有效供给,近日农业部制定下发《生猪腹泻疫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及早部署、超前谋划、快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指导和技术服务,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农业部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准确把握生猪腹泻疫病主要病原和流行规律,加强针对性防治和综合防疫管理,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做好防控工作。在针对性防治对策方面,要认真落实四项措施:
一是抓好疫苗免疫。各地可采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猪流行性腹泻-猪传染性胃肠炎二联灭活疫苗对妊娠母猪进行免疫接种,为仔猪提供母源抗体保护。
二是加强产房消毒与通风保温。严格落实产房空栏、严格消毒、干燥、增温等措施。保持产房、产床、保育箱的清洁干燥。产房要适当通风,防止一氧化碳等中毒。
三是及时评估母猪健康状况。全面评估母猪免疫和健康状况,对正在发生腹泻或刚发生过腹泻或其它疫病的母猪所产仔猪,最好进行隔离饲养。
四是积极开展对症治疗。对发生腹泻的仔猪,用清洁、干净的人工补液盐进行补液,对10日龄以上仔猪也可进行静注补液,对症治疗。
在综合防疫管理方面,要切实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饲养管理。饲喂全价饲料,确保饲料没有发霉变质。在气温骤变季节,要提供营养丰富、均衡的优质饲料,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做好猪舍保温,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对饲养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二是加强仔猪饲养管理。保证环境温度、湿度适宜,提供优质、卫生的饲料及饮水。断奶初期饲喂不宜过饱,由少喂勤填逐步过渡到自由采食。
三是严格落实消毒措施。规模猪场应封闭饲养、全进全出,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及时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粪污。在猪舍清空后,应彻底清洗消毒、空栏3-5天,方可转入新的猪群。
四是严格实施引种隔离。有条件的猪场要坚持自繁自养,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确需从外地引种,必须从有资质的猪场引种,并按规定实施严格检疫。引进种猪须隔离饲养45天后再次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认主要疫病病原感染为阴性的猪只方可混群。
五是积极推进疫病净化工作。结合开展全国重点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工作,有条件的猪场可以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根据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净化方案。
六是做好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猪及其产品要严格采取“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病死猪传播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