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受到台风、暴雨、洪涝、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的农业、牧业和渔业生产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支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等省(区)应对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作物冬春田间管理和抗灾保畜工作,近日,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7亿元,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种畜、鱼苗、化肥、饲料、农药、柴油和农膜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受损农业设施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