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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严惩出售屠宰病死畜禽

网友投稿  2012-04-13  互联网

  在“食品安全大于天”的当下,仍有病死动物非法流入市场?遗憾的是,它并非耸人听闻。农业部近日公开的信息指出,个别养殖户、贩运人甚至屠宰加工场点存在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甚至贩运、加工病死动物的情况,直接危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近期媒体曝光多起病死动物非法流入市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农业部今天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据介绍,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监管责任,对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把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及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列为重要内容。《农业部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也对此做了专门部署和要求。



http://farm.00-net.com/news/4/2012-04-13/102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