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以促进《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本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必须通过规划加以引导规范,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是理清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明确工作重点,为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的有效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资源和环境形势将更加严峻。
为应对资源和环境压力,《指南》要求各地谋划本地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推动循环型农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培育和促进循环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构建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社会循环经济体系;相关地区建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强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消费模式;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技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指南》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建议缺水地区重点在规划中体现对水的节约、循环利用、污水减排、海水淡化等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等情况;产业比较落后,能耗高,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应在规划中重点体现产业节能、降耗、减排的相关指标。
这位负责人说,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
2010年,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信贷、债权融资产品、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上市融资、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