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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厅通知:高三补课不能超时不得收费

网友投稿  2010-08-05  互联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雅娴报道)高三年级学生利用暑假期间补课,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补课不得收费。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近日下发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的。

记者8月4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通知要求,严禁教育部门炒作高(中)考成绩,严禁违规招生和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上述违规行为。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的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生产劳动。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年级学生,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假期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并须提前公布补课时间和计划,接受家长、学生监督。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补课不得收费。

同时,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严禁中、小学老师动员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班、培训班。

此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论坛)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考、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实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http://farm.00-net.com/news/4/2010-08-05/100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