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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联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网友投稿  2019-04-20  互联网

    本报记者胡然然

    4月19日上午,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联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就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阳世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栾日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温少祺一同出席发布会。

    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但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张天佐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数量持续增长。到今年2月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8.6万家,成立联合社1万多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二是产业逐步拓展。农民合作社产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生产,并由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品制作和服务业延伸,其中种养业占70%以上。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信息等统一服务,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占比达53%。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小农户、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

    张天佐表示,从总体看,我国农民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大群体、小规模”的特征。农民合作社数量众多,但单体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在组织带动小农户进入大市场时,还面临着种养技术集成水平不高、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加工流通能力不强、缺乏品牌宣传平台、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和问题。

    联手社会力量,破解农民合作社发展难题

    为帮助农民合作社破解发展难题,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与中国中化、中粮、中国邮政四方,共同签署了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            

    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发挥各自优势,支持农民合作社更好发展的问题时,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阳世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栾日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温少祺分别进行了介绍。

    当前,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合作社占比约一半以上,如何帮助这些合作社提高种植效益?阳世昊表示,中化集团下一步将通过贴身农事服务,提升种植技术;生产资料直供,降低种植成本;品质农产品回收,增加种植收入;智慧农业系统,提升种植效率;平台资源整合,保证种植效益等5个方面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种到销”全过程贴身定制服务,实现种出好品质、卖出好价钱。

    如何利用中粮集团上下游一体化网络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栾日成表示,中粮集团作为全球布局、全产业链发展的一家农业和粮油食品企业,未来将积极创新合作模式,保证农民的种粮收益,通过订单农业,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经营质量,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优势,培育农民合作社“社有品牌”,并提供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协助农民合作社帮助农牧民增收致富。

    针对农民合作社普遍面临的农产品流通和融资两大难题,温少祺则表示,中国邮政从农产品寄递和助农销售两个方面入手,研发专属产品搭建支撑平台,打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丰富增信措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给予贷款利率优惠等方面举措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张天佐指出,农业农村部立足职能定位,将在政策指导、体系建设、信息交流、沟通协调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等方面为多方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对象上,前期重点为7万多家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8个省30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合作社开展服务,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拓展服务范围。按照四方的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民合作社差异化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供求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产品供不应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作为一类市场主体,农民合作社如何发挥好引领分散的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张天佐认为,首先,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来选择产业方向、产业类型。其次,要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思路来引领农民发展主导产业。产业的选择一定要依托当地的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基本条件,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选择性发展。第三,农民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等主体之间应在产业链上合理分工。比如田间地头的生产、分散养殖是农民最擅长的,这些环节应该交给农民去做。农民合作社主要是起到组织协调作用,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共性的,或者农民做不了、做不好的环节,比如生产资料统一购置和销售、产品品牌培育、生产技术指导。企业则应在产前、产后两个环节下功夫,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张天佐指出,只有在产业链里把各类主体聚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才能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政府部门也需要在市场信息的发布、科学技术的推广、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公共服务方面及时跟进。

    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

    在回答记者关于合作伙伴的选择问题时,张天佐表示,目前全国近八成的农民合作社从事种养业,他们迫切需要加强销售、物流、融资、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目前合作的3家企业,都有这方面的优势和实力,能够并且有意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亟需的服务。他说,农民合作社广泛分布在农村地区,社会组织与农民合作社进行服务对接,需要有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和较强的支撑力量。此次合作的3家国有企业,一直深耕农业农村,已经建立起了专业的服务网络和人员队伍,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条件。

    张天佐认为,四方合作是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的新起点,今后,农业农村部还会根据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合作伙伴,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对所有能够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的市场主体都持欢迎态度,不会厚此薄彼,希望有更多的经济实力强、业绩突出、信誉好的市场主体能够加入到服务农民合作社的队伍中来,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

    而针对如何看待和实现此次政府和企业合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栾日成表示,作为中央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是企业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一种举措。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增收服务的核心价值理念上,中央企业所做的跟政府主导的是一致并可持续的。当前的合作模式是要把企业的独特优势和农民合作社结合起来,关键是怎么能把这些举措落实落细,今后还需要不断地围绕国情和农民合作社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往前推进。

    “一个行业的发展,核心动力是市场主体,政府角色是扶持、引导和服务,包办不了市场主体的功能定位。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农民、带领农民搞农业生产方面是有优势的,但是开拓市场、品牌营销、延伸产业链等方面都不是强项,而一部分的市场主体恰恰有这方面的优势。”张天佐说,面对200多万分散的农民合作社,行业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搭建桥梁和平台,让大家联手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最后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据介绍,为促进具体方案落实落细,四方合作分两步走:第一步签订四方框架协议,把四方各自能够合作的领域从大的方面梳理出来。第二步是在框架协议之后,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又和3家企业分别签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推进的过程中还将会同三方不断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培训、现场会、观摩等方式不断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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