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赵某、安某英所指定区域恢复土地原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此,一起邻里双方纠葛多年的“心结”终于成功化解。
2014年6月,方城县清河镇某村的乔某干在垒自家院子时擅自对邻居赵某、安某英夫妇的果园铺垫粗砂,造成果园部分果木损毁,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赵某、安某英将乔某干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乔某干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停止侵权,将房屋后墙作垫地垒院子的沙石移走,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赵某、安某英经济损失2.29万元。判决生效后,乔某干仅对经济赔偿进行履行,未对土地进行恢复原状,赵某、安某英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7日,方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乔某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两日内恢复土地原状。限期结束后,乔某干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通知乔某干,如果不及时主动履行义务,将要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普法教育和规劝警告,被执行人乔某干终于表态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尽快恢复土地原状。2月22日上午,经过2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终于将被侵占破坏的土地恢复了原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得到了有力维护,一起邻里双方纠葛多年的“心结”也终于成功化解。 顾东升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