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朱基钗)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情况30日向社会公布。
经党中央批准,2018年10月至11月,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集中公布了巡视反馈情况。
在对甘肃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脱贫攻坚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统筹协调不够,综合施策不够精准,有的工作措施落实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地方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存在偏差;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有的对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盲目乐观;党建与脱贫攻坚结合不够紧密,一些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个别地方问责泛化;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不充分,存在作风不实问题,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较真碰硬不够,一些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有的问题整改机械教条。
在对青海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有的党组织学习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存在扶贫政策“大水漫灌”现象,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发展不够,产业扶贫支撑不够有力;责任传导层层递减,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的紧迫感不强,缺乏下“绣花功夫”的耐心和韧劲;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较突出,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数量仍然较多;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精神脱贫不够;有的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比较薄弱;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在对湖北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督促各级学深悟透不够;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不够到位,一些政策存在偏差,产业扶贫推进不够有力;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形成合力不足,脱贫攻坚规划频繁调整,有的市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降格落实”、层层下卸;贫困村党的建设较薄弱,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到位;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差距,日常监督不到位,有的问责追责简单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有的问题整改走形式。
在对广西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一些项目实施变形走样;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些贫困地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够,扶贫资金管理不够到位、使用不够精准;抓党建促脱贫力度不够,贫困地区引人、留人困难,一些贫困村党组织薄弱;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整改重销号轻长效,重形式轻结果,举一反三不够,整改进度滞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协调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到位。
在对西藏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要求不够扎实,有的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跑偏走样,产业扶贫短板突出,有的资金项目绩效不高;
落实“省负总责”还有差距,统筹协调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有待压实;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得不紧,重痕迹轻实绩倾向仍然存在;基层党建还存在虚化弱化现象,扶贫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到位,“扶志”与“扶智”还有欠缺;纪检监察机关压力传导层层减弱,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不及时,有的工作不严不实;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项目、资金风险犹存;对整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统筹研究不够,督促指导不够有力。
在对重庆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督促各级学深悟透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部分产业扶持资金存在浪费损失,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偏差,产业和就业支撑不足;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抓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状态不到位、作风不实;对贫困区县考核没有充分体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推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发展有待加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的区县纪委监委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有的市属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用力不够,存在扶贫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一些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
在对陕西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对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严峻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产业扶贫项目不够精准,带动脱贫效果不明显,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搞变通现象;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结合实际统筹谋划不够,落实中央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要求有差距,对贫困县的考核没有充分体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对有的干部工作精神不在状态重视不够,重形式轻实效、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以案促改不够深入;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违规违纪和不规范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在对教育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教育脱贫攻坚研究谋划不够深入;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责任传导不到位,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内部工作合力不足,组织保障不够有力;有的政策举措不够精准,落实牵头任务有弱项,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师资建设、职业教育、控辍保学等方面聚焦发力不够;行业教育脱贫督导指导力度不大,督促检查不够严格,一些反映集中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定位不够精准;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定点扶贫存在薄弱环节,统筹直属高校对口帮扶不够精准,选派扶贫干部“尽锐出战”有短板。
在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行业脱贫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合力攻坚的内部工作机制尚未确立;对健康扶贫特点规律把握不足,有的政策不够科学精准,个别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对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不足;狠抓落实力度不够,“啃硬骨头”劲头还不足,有的工作推进落实不够及时,政策宣传解释不够深入,主动纠偏意识不强;行业扶贫指导和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掌握和分析政策落实情况不够深入;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各项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对定点扶贫和片区牵头工作重视不够,扶贫干部选派和管理存在短板,扶贫责任压得不实。
在对新疆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有偏差,产业带动脱贫机制弱,教育扶贫工作仍有不足,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疆政策优势不充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还有差距,督促职能部门履责不够;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还有不足,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够强;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不够,重“输血”轻“造血”。日常监督不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够有力。自治区党委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
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制定脱贫攻坚配套政策措施不够精准,有的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政策导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协调职责不够,推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牵头任务不够到位。项目资金监管不够有力,易地扶贫搬迁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对发展改革系统督促指导不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存在不足。定点帮扶不够精准,指导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不够有力。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不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欠缺。
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欠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及时深入,组织保障不够有力;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对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不够到位;推动住建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统筹推进牵头任务不够到位。落实监管责任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有缺失,对牵头任务督促落实不够。推进定点和片区扶贫工作力度不够,定点帮扶机制不够健全,片区扶贫协调不够有力,选派扶贫干部未充分体现“尽锐出战”。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主动监督和较真碰硬不够。
在对吉林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贯彻精准扶贫方略不够到位,一段时间急于求成,有的地方工作不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待加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省负总责的领导体制不够顺畅,五级书记责任未完全压实;统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平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偏差;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扎实,因村派人不够精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到位。省纪委监委对省、市(州)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监管职责的日常监督不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省委落实中央有关监督检查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的整改不实。
在对内蒙古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不够坚决,聚焦聚力攻坚不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有偏差,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差距;贯彻落实“省负总责”要求不够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有缺失,统筹指导发展产业扶贫乏力,脱贫攻坚队伍建设不够扎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有力。自治区纪委监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全面,对自治区、盟(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工作监管责任情况主动监督不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够深入。自治区党委对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有的问题整改不实。
在对交通运输部的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攻坚意识不够强,交通扶贫工作责任未压实,合力攻坚格局未完全形成。制定交通扶贫政策措施科学性不够,交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底,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健全、养护机制不完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够。交通扶贫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鲜明;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落实整改责任较真碰硬不够。落实帮扶责任不够扎实,分类指导不够精准,关心关爱扶贫干部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有差距,投入精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