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办法鼓励体育美育教师在农村走教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王教)教育部近日印发《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普通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兼职教师;鼓励学校选聘承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教学与指导的兼职教师。 《办法》规定,体育美育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表彰:坚持在农村及偏远学校任教的;在体育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中深受学生喜爱,并取得成绩的;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与艺术方面作出贡献的;有其他突出业绩的。 《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将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建立资源库,统筹区域内的调配与管理。各地应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选聘体育、美育兼职教师工作,并合理支付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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