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农村新报讯 (记者徐思弘)近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今明两年我省在14个产粮大县先期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试点县市为武汉市黄陂区、大冶市、监利县、枝江市、襄阳市襄州区、鄂州市、京山县、汉川市、麻城市、赤壁市、随县、天门市、仙桃市和潜江市。试点作物为水稻和小麦,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47.5%,省级财政30%,农户(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自行承担22.5%。 根据试点补贴方案,水稻、小麦保险费率均为6%。普通农户的水稻基础保险每亩保险金额400元,每亩保费24元;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水稻大灾保险,每亩每季保险金额300元,每亩保费18元。普通农户的小麦基础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每亩保费18元;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小麦大灾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50元,每亩保费9元。 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高温热害、低温冷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亩产损失率达到70%(含)以上时,视为全部损失,按照生长期最高赔偿限额全额赔付;损失率在25%-70%(不含)之间时,按照损失率赔付。 规模经营农户在投保时须提供土地来源合同或证明,投保农户应将种植作物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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