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制定应当“接地气”
( 2015年12月16日 03 版) 许朝军
目前各地都普遍重视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落实,这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一些农村的村规民约存在着不符合农村实际、教条化、枯燥化、玩文字游戏等问题,既让农民看不懂,更不能起到真正的实效。所以,村规民约应该是简洁明快、易学易懂、触动心灵、获取共鸣、易于监督落实更易于执行的“接地气”的“大家体”。
村规民约如何才能更“接地气”?首先是制定时要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要让农民参与,让农民评价,让农民修改,让农民认可。让农民代表甚至是全体村民参与,让村规民约的制定成为大家的事情,从开始就体现大家参与、大家普及、大家落实的愿景目标。
其次,村规民约的形式要更加大众化,更加体现民风民俗特色并兼顾农村文化整体水平等。不少地方出现了“三言体”村规民约,出现了白话歌谣体村规民约,这些都是科学的尝试,这些村规民约也更易于被接受和落实。
其三,村规民约的监督落实要凸显出“自治”的本色。基层党组织要大胆地鼓励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乃至成立村规民约监督委员会,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对村规民约的落实进行监督。当然,这更需要在具体操作中引导让村民执行、让村民监督、让村民落实,进而达到预期的用“接地气”的村规民约来进行“接地气”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