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构建融合经营的农村流通体系
( 2015年10月28日 01 版) 本报讯(记者于洪光)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构建农产品、农资、日用品等融合经营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打造面向全国的农产品销售网络。实施“互联网+供销社”行动计划,整合省、市、县供销社电子商务资源,建设全省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供销社要加快推进农业服务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生产环节,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按区域特色种养业规模,设立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实行农业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全程服务,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
《意见》明确,基层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是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要通过劳动、资本、土地等合作,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建立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意见》提出,要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对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打造集生产、供销、消费、信用“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实力较弱的基层社,采取政策帮扶、强社带动、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激发内生动力。对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以规范经营服务为重点,逐步纳入供销社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