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启动新一期油粕品种“仓单串换”试点
( 2015年10月09日 02 版) 本报讯(记者孙鲁威)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向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交割服务,大商所于9月16日发布通知,推出新一期豆粕、豆油和棕榈油“仓单串换”试点。试点有效期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新一期试点进一步降低了串换成本,增加了交割月串换申请机会,并完善了油粕品种报价体系。
分别于2014年7月30日和11月4日启动的前两期串换试点业务推出后,对打消饲料企业等中小微买方客户对交割地点不确定性的担忧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其参与豆粕套期保值交易和交割的积极性,试点效果良好。目前,第二期豆粕品种“仓单串换”试点和第一期油脂品种“仓单串换”试点已分别于5月、7月底结束。近期,大商所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各大集团联合推出了新一期的试点业务。
与之前相比,此次串换试点有四方面的改进:一是试点集团继续增加,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在豆粕品种上增加了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集团总数达到10家;在豆油和棕榈油品种上增加了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和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集团总数分别达到5家和4家。二是串换成本进一步降低,本期试点期间买方客户须支付给厂库的生产计划调整费上限下降了10元/吨,仓单串现货和仓单串仓单两种串换方式买方须支付给厂库的生产计划调整费上限由原来的30元/吨和80元/吨分别下调到20元/吨和70元/吨。三是豆粕和豆油品种增加了一次串换申请机会,在原有最后交割日后第1个交易日一次串换申请机会的基础上,新增添一次串换申请机会的申请时间为交割月第7个交易日。四是现货区域价差实现全年连续公布。
饲料企业人士认为,交易所此前发布的区域价差不仅成为“仓单串换”双方的定价依据,也为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定价参考,有效提高了市场谈判效率。他期待交易所持续公布的区域价差和品质价差能够形成油粕品种地区性价差基准和品质价差基准,与现已成为市场基准的期货价格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价格基准体系,为油脂油料现货产业发展提供完整的价格指引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