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将困难社纳入帮扶范围
( 2015年09月22日 05 版) 今年,山东省高青县将48家生存困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纳入帮扶范围,通过发放救助基金给予及时救助。
此前,高青县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会涵盖辖区企业12家,覆盖职工2000余人。基金会每年会费收入0.7万元,加上基金利息基本能够满足救助需要。互助基金单独开设账户,由县社工会代管,接受上级行政业务指导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基金会会员及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享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高校升学等救助。两年来,累计救助困难职工17人次,救助金额10余万元。
最近几年,高青县发展了132家农民合作社。今年,他们把困难合作社纳入供销系统管理,吸收了48户农民合作社会员加入基金会,在合作社遇到困难时,发放救助基金给予及时救助。 刘元阁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