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正”广场舞还需细则维护
( 2015年09月09日 03 版) 张培国
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合力引导广场舞健康开展。通知要求,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
要问现在什么运动最盛行?那莫过于广场舞。君不见,大江南北、城市乡间、白天黑夜,有空地处均可见广场舞大妈在运动。不可否认,近年来,广场舞已成为我国相当一部分民众特别是老年人室外健身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凡事有利有弊,广场舞风靡全国,也被不少民众贴上了“噪音扰民”等标签,从泼粪相抗到朝天鸣枪,从高空抛物到高声干扰,由此引发的周边居民和跳舞团队的冲突也屡见报端。如何解决好“广场舞大妈”和其他人的权利之争迫在眉睫,如何规范和管理广场舞,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勇气。
此次四部门联手力推广场舞,这是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的需要。自2009年8月8日我国首个“全民健身日”开始,虽然说各地市民参与热情日益高涨,但总体来看,参与人群、参与人数等并不看好。相反,作为一项民间运动,广场舞的火爆,可以说是时下中国最流行,参与人员最广的一项运动,无疑应成为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最佳载体。
因此,如何让这项运动健康发展下去,无疑比取消广场舞来得更现实一点。此次新规从化解“广场舞”难题入手,从制度层面进行有效引导,值得点赞。如通知对广场舞的场地等问题进行了细化,鼓励政府在搭建平台、做好监管之外,“放手”把真正的管理职能交予社会组织,让群众自治、自律、自行发展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为广场舞“扶正”,具有积极意义。
叫好的同时亦需看到,作为一项政策,其规定还稍显粗线条,很多东西需要执行中通过细则予以破解。如通知中要求“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就近是多近,是否还会建在居民区或居民楼下?如果解决不好,噪音顽疾仍会成为居民纷争之源。如通知中要求,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现有场地存量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如果没有场地应该如何办?特别是通知中没有明确噪音扰民问题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此点更让人感到无所适从。
由此可见,新规导向不错,但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相关部门跟进,探讨一系列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从各个层面体现制度的人性化关怀,找到“广场舞大妈”和其它民众需求的“最大公约数”,这样才能让新规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