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农业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应主动配合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孵化”和“催化”功能,使农民创业创新活动落地生根,结果硕果。
一要转变难有作为观念。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变认为农民创业创新风险大、难有作为的陈腐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做好农民创业创新各项金融基础性工作。二要转变怕担风险观念。农村金融部门要转变怕担风险观念,主动与创业创民开展对话活动,了解农民创业创新动态,发掘其中有潜力产业项目;同时与各级政府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支持农民创业创新风险基金、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提高农村金融部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抗风险能力。三要转变传统信贷观念。对所有参与创业创民实施一视同仁支持政策,克服过去“扶富不扶贫”或“有所区别”的金融政策。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优势,为创业创民实施“资扶”与“智扶”双管齐下支持政策。围绕新型农业产业作文章,推动农民形成创业创新新模式和向农民职业经理人转化,健全农民创业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四要转变传统服务理念。根据农民创业创新特点和资金需要方式,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研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有效解决农民创业创新金融服务短缺问题,为农民提供快捷支付结算服务和现代金融服务体验。健全完善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机制,增强农民创业创新抗风险能力。加大服务设施投入,改变金融落后服务面貌,让农民创业创新充分享受普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