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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有“三套房”?

零零社区网友  2015-09-04  互联网

法治万象

低保户有“三套房”?

( 2015年09月04日  08 版)

    近日,低保户老闫走进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派驻永安检察室,握着检察官吴新生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帮俺澄清了事实,如果没有低保,我们一家人今后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说着,老闫眼中噙满泪花。

    原来,老闫是枣庄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妻子无业,孩子上学,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全家生活仅靠老闫修自行车维持,生活十分困难。自2002年开始享受低保才稍微好过一点。但最近该区民政部门对低保户例行检查时,查出老闫拥有两套住房和一套市场门市房,不符合低保政策,准备取消其低保补贴。

    自家哪来的3套房子?老闫夫妇越想越糊涂,甚至认为是民政部门想借此把低保指标换给别人。为此,夫妻俩分别到街道、社区和信访局反映问题,但一直没得到满意答复,便来到检察院求助。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检察官吴新生耐心安慰:“老闫,你不要着急,也可能是信息查询中出现了差错,你先回家耐心等我们的消息。”送走老闫夫妻,吴新生拿着相关材料赶往派出所调取了老闫的户籍证明,随后又赶往房管部门查询。果然,老闫名下有3套房产。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为进一步查证,吴新生又从原始档案库调取资料。结果发现,民政部门提供的两套住房和门市房产权均系市中区某街道市民孙某所有。因孙某办理房产登记时使用的是16位数的第一代身份证,一直沿用至今,与老闫使用的18位数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前16位数相同,导致房管部门数据查询有误。

    查清事实后,吴新生及时向街道、社区及区民政部门反馈情况,澄清事实。老闫家的低保终于保住了,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武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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