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补贴对象进行了适当修改,由原来的“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