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融资8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015年08月18日 05 版) 日前,安徽省砀山县设立800万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银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用来补偿农、林、牧、渔业等种植养殖的生产经营性贷款本金的净损失。
据悉,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贷款损失由县政府和银行各承担贷款本金净损失的50%,其中,家庭农场贷款净损失补偿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民合作社贷款净损失补偿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另外,银行还将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对获得信贷资金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贷款额度5%比例缴纳保证金,待新型经营主体按期还款后,再由银行退还保证金,从而形成滚动循环发展基金。 李艳龙陈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