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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明确 互联网+农业路径渐清晰

网友投稿  2015-08-07  互联网

 

  自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互联网+”以来,“互联网+”便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风口。5月15日,商务部推出《互联网+流通 行动计划》。6月24日,国务院出台《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圈定了互联网+的11个重点领域,现代农业位列第三,仅次于创业创新、协同制造。农业部等其他部委也将于近期推出相关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计划。农业这个看似最古老传统、离互联网最远的产业,将因互联网发生连接,而形成裂变与新生。离互联网最远的农业,的确是互联网最难加的领域,却可能成为最具想象空间的一次变革,而农业也因其特殊性,将可能重构在消费品领域互联网+的连接逻辑。

  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各种风险与结构性矛盾也在聚集。6月30日,在“互联网+农业的路径与变革”论坛上,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表示,我国农业发展既面临着农产品价格的“天花板”与成本的“地板”。与国外农民占农产品利润“大头”有所不同的是,中国农产品的利润在逐级的渠道中被吸收消化。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的成本在逐年上升,农产品的滞销问题时常出现。比电商下乡进村入户更紧要的,是解决农产品出村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5月份,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8.5%,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8.1个百分点。一般消费品的网购已经成规模,成体系,不论是大型平台还是垂直领域,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领军企业。而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尽管起步较早,却远未产生大企业、形成大规模,更没有破解盈利困境。

  业内人士表示,这受制于农产品的溢价率低、物流成本高等产品的特殊属性。因此,在传统的互联网+消费品领域的商业逻辑需要做出调整。一亩田研究院院长高海燕认为,B2C的模式现阶段不适合农产品出村,提高客单价最好的方式是B2B。与消费品领域从B2C到B2B不同的是,互联网+农产品需要直接进入B2B的模式。

  对于“三农”中的农民,同样不能用以往的网民教育方式。“互联网+农民的方式在现阶段并不可取,应该选择互联网+农民组织。”中国社科院教授党国英指出,农业合作社的规模效应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荷兰全国大概就几个合作社,但中国有上百万加农业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却不大。中国的合作社如何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过程中,找到与农民合作的创新机制,这都需要考虑。

  此外,农民的技术敏感性、互联网意识以及进入市场结构的能力较弱,这是国家需要推动的普惠型教育。据悉,2014年起至今,农业部已经在3700个村建立了益农信息社,通过信息进村入户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今年益农信息社将在全国铺开,将为农民提供公益服务与便民服务。

  5月8日,国务院出台“电商国八条”,中央财政将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据悉,商务部等二十多个部委参与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初稿已经完成。国务院还明确提出今年新增1.4万个行政村通宽带,在1万个行政村实施光纤到村建设,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明后两年,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

  互联网+农业的宏图已经展开,而作为信息化最为落后的领域,工作却需要从最基本的触网开始。从最基本的农产品出村开始,到农村服务与农民生活信息化,最后才是农业生产物联网化,“三农”领域的互联网+路径在实践中将日渐清晰。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5-08-07/69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