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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8月05日 03 版) 绘图:石向阳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某县近日出台了一项针对“缠访者”的政策,规定凡属重大“缠访”赴省进京的人员,都将记入本县县志,让其留下遗臭万年的“恶名”。县志本是用来记录一县的要人要事,风土人情,怎可荒唐地被“挪用”过来作为信访管理工作的工具。信访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各地政府必须以为民服务的态度,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信访管理工作。这正是:
“缠访”写入县志,实则恫以“恶名”。措施本已荒唐,更显治理无方。信访事关民生,不可“拍头”决策。全面依法治国,此类行为当禁。
文@秦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