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获悉,2008年~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在2275个县(市、区)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覆盖了全国79.7%的县(市、区)。通过例行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8万件,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5.27亿元等。
今年是土地例行督察开展第八年,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对过去7年督察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显示,土地督察机构已在全国30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例行督察,共涉及264个市和兵团2个师,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划的78.9%。其中,吉林、上海、浙江、贵州、陕西、宁夏6个省(区、市)基本实现例行督察全覆盖,大连普兰店市等40个城市已开展两轮例行督察。
7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复耕土地26.49万亩;推动地方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8万件,拆除违建2679.91万平方米,给予1.58万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845人;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064.97亿元,发放征地补偿费101.45亿元,落实社保资金45.27亿元。督促地方撤销涉地部门违规行政许可4593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34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