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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托起农民“致富梦”

零零社区网友  2015-05-25  互联网

 

  砂糖桔连片种植,果蔬大棚鳞次栉比,有机水稻拼成“绿坝”……在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县广西象州县,伴随土地确权等改革工作的展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明显提速。有的农民当起了“老板”,有的农民在坐收地租的同时变身“产业工人”,在家门口实现了“致富梦”,推动现代农业大发展。

  “打工妹”家门口当“老板” 合作社带头人“第一个吃螃蟹”

  用iPhone5S,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村民多喊她“覃老板”。象州县中平镇凤阳村39岁的覃秀葵尽管只有初中文化,但不想长期在外打工,2008年从广东一家服装厂辞职回家,看准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的机遇,一口气租下80亩地种植砂糖桔。

  象州县2012年成为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县后,首先在中平镇选择2个村先行先试,2013年在百丈乡整乡推进试点,目前全县11个乡镇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地确权、人定心,大规模土地流转拉开帷幕。

  2014年3月,覃秀葵以12年的租期承包60多户村民的80亩耕地,每亩年租金700元。覃秀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80亩砂糖桔年产10万公斤桔子,每公斤12元,除去每亩人工、肥料等投资约1万元外,一年总收入在40万元以上。

  无独有偶。象州镇有搞合作社的“老板”。在象州县绿丰园农产品种植流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示范区,记者看到,这里基本采用植物生长灯、“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技术,大棚里西瓜、哈密瓜竞相开花,工作人员正忙着授粉;一旁的温室内,工人在采摘西红柿和黄瓜,装满车后拉进冷库,计划销往粤港澳地区。

  这是通过土地流转创建的合作社。合作社带头人是31岁的青年农民黄小龙。2012年,黄小龙用房产抵押贷款,承包土地办起了绿丰园蔬菜种植流通基地。“刚开始几乎没有村民认为承包土地搞基地能行得通。”黄小龙说。依托土地流转,合作社现在拥有1100亩土地。

  “绿丰园”品牌逐渐打出名气,在广州、深圳、香港等地占有一定市场份额,2014年被农业部等九部委授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象州县农业局副局长廖炳春说,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以合作社形式发展现代农业大有可为,全县目前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60个。

  “失地”农民坐收地租 有的变身“产业工人”

  凤阳村村民黄严芝将自家4亩地流转给了覃秀葵。“以前种水稻,一亩地一年只能挣三四百块钱,现在承包出去每亩每年700元旱涝保收。”64岁的黄严芝说。

  诸如覃秀葵这样的农民在家门口实现“老板梦”的同时,像黄严芝这样的“失地”农民坐收地租实现了“致富梦”。覃秀葵的种植基地每天固定聘请5位村民,农忙时节每天来基地务工的村民多达30人。

  59岁的凤阳村村民谭燕娇忙完家中的农活,就来覃秀葵的砂糖桔基地做工。除草、施肥一天80元,基本上每天有事可做。她说:“年纪大了不能外出打工,就近找份工作干得也顺手,给家里增加一笔可观收入。”

  黄小龙经营的合作社,也吸引大量农民前来打工。目前来上班的“固定工人”有60多人,最多时有80多名村民来做零工。“要富大家富,一个人富没意义。”黄小龙说。

  在黄小龙的合作社生产示范区,覃桂平正在给哈密瓜授粉。她说,在合作社上班一个月能挣2000元,与前两年在广东打工收入差不多,还能顾得上家。

  百丈乡2013年以来推动土地流转8000多亩,占全乡水田面积40%以上。乡长覃富文说,去年引进的广西壮粮农牧有限公司,用流转到2800亩水田集中种植有机稻,公司再分片承包给当地农民进行生产管理,农民一年可以获得720元/亩的租金和1000多元/亩的管理工资收入。同时,农民管理的有机稻每亩达到规定产量以上的,还可以获得分红提成。

  “高大上”农产品应运而生 “非农化”倾向需防止

  在象州县百丈乡,不少村民谈到一种有机米非常“高大上”,每公斤能卖60元。

  记者在百丈乡上甫村、下甫村看到了郁郁葱葱、成片种植的有机水稻。土地确权后,百丈乡大量水田流转给有机水稻种植公司,种上了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污染的有机水稻。

  百丈乡上甫村村主任韦付华说:“电视上说很多地方70后不愿种田、80后不会种田,我们这里大不一样,不少出外打工的青壮年返乡抢种有机水稻。”

  百丈乡博厚村村民周桂斌把2亩多水田流转到百丈乡有机水稻种植基地,除了每亩每年收取720元租金外,还给老板管理70亩有机水稻。“管理水稻一年能挣7万元管理费。”周桂斌说。

  象州宏华有机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德征告诉记者,农民只管种植,销售、打品牌是公司的事情,目前公司的有机米主要销往广东、上海等地,价格还有增长空间。

  百丈乡党委书记黄顺成说:“百丈乡已经流转的8000亩土地中,6000亩用于种有机水稻,争取两年内实现2万亩全覆盖。”

  象州县委常委、副县长梁朝表示,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1.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11%。随着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推进,未来种地的主角,将是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现代企业。“不过,流转之后的土地需要防止‘非农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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