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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来势汹涌,供销社如何应对?网上供销社创新为三农

网友投稿  2015-04-30  互联网

  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代被视为一供一销、双向流通的主渠道,曾一度占据中国农村零售“垄断地位”。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物流体系的不断完善,偏远地区的农民也可以通过网络“买世界,卖世界”。那么,广布于基层的供销社零售网点,是否会就此消亡?

  伴随着中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步伐,日前记者带着这一疑问采访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

  供销社的优势就在“最后一公里”

  在邹天敬看来,电商不是供销社的劣势而是优势,给供销社带来了新生机。“供销社熟悉农村,离农村市场近,了解农民,优势就在‘最后一公里’。到去年底,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已达100万个,经营领域覆盖全国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初步具备了发展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的良好基础。”

  基于此,今年供销社提出打造全国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网上供销社”,目前平台建设已经启动,预计2015年第三季度上线运行。

  邹天敬告诉记者,在多年的服务实践中,供销社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组织,有联合社、专业社、基层社,县和县以下现在已经有2.5万家基层供销合作社,最近一些年又创办了11.4万家专业合作社,还有33万家综合服务社和1.2万家各类产业和行业协会,形成了独具特色、覆盖城乡的组织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供销社直面电商新挑战

  供销社有61年的历史,有人说是属于上个时代的名词了。对此,邹天敬有另一种看法,“跟电商这个新生事物相比,供销社比较传统,但是老供销社也同样能够焕发新面貌,今后网上供销社就是我们继续焕发新面貌的重要方面。相信我们一定能够不断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是落后甚至停留在上个时代。”

  满怀信心,也直面挑战。“这些年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像淘宝、京东、1号店等,这些知名的电商企业纷纷下乡进入农村市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新挑战。但是我们认为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对我们来说也是发展新型的流通业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大机遇,只要我们发挥实体网络的优势,加快创新转型,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我们同样能够赢得竞争的优势。”邹天敬说。

  依托100万个营业网点,供销社有着一般电商暂不具备的线下实体网点资源,邹天敬表示,“我们愿意依托这些网点资源,与各类的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

  “十三五”末力争网上供销社达八成

  邹天敬说,为农服务是供销社不变的宗旨。“互联网冲破了时空限制,过去产与销离得太远,有了互联网,农民直接与目标市场见面了,有了互联网,原来偏僻的乡村已不再是弱势。只要是为农服务,只要是对农民有利,能够给农民提供实惠,我们就愿意创新尝试。”

  记者也了解到,网上供销社并非从零起步。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末,像棉花等标准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产品已经发展了B2B电子商务。目前,全系统发展B2C、C2C、O2O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已经达到954家,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模式。

  说到下一步目标打算,邹天敬告诉记者,经过3~5年努力,全系统构建起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相互支持、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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