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世界经济论坛与世界银行共同举办的“2015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又一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王一鸣、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副司长岳修虎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他们认为,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然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难点。目前还存在着阻碍城镇化自然进行的制度障碍,最核心的就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二元福利结构。如果障碍不能打破,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享受社会福利就不能实现。
农民工户籍问题如何解决?
李铁指出,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王一鸣指出:“我国现有2.69亿的农民工在各类城镇长时间居住、生活、工作,很多人工作已稳定,但不能享受具有户籍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社会公共福利待遇,这就会造成‘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新问题。”
他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各地情况不同,方法和步骤应该因地制宜。因为,户籍制度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分批实施、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一方面让有条件在城市落户的能够落户;另一方面不够条件或不愿意落户的,也要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涉及自身利益的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医疗,应该逐步和城市居民一样”。
新型城镇化成本如何分担?
“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会使得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剧,融资难的问题困扰很多地方政府。”李铁介绍,“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估算下来大概八万到十三四万元不等。”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课题报告也指出,从短期来看,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是主要支出,从远期来看,养老保险补贴是主要支出,其中义务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的支出占总成本的1/3左右,养老保险补贴约占总成本的40%-50%。
李铁认为,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非常重要,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带有公益性,一次性投入规模很大,但可惠及几代人,当下的回报或许很低。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实现融资。短期收益较好和稳定的项目,可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对于收益很低或者完全没有短期经济收益的项目,还是得通过政府融资实现。
如何引导人口在城市间流动?
随着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人涌向大城市,城市的宜居性逐年下降。人口拥挤、就业困难、住房紧张、贫富两极分化、公共卫生恶化等“城市病”日益严重。李铁认为,大城市“得病”的根源,也许并不在其“大”,而在“大而不当”。按照最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人口在500万以上的为特大城市,超过1000万的为超大城市。现在我国特大城市有16个,占比2%,其中有6个超大城市。尽管大城市的问题不断涌现,然而大城市的吸引力仍然远超中小城市。
李铁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既要在数量上实现相当部分农民工身分、工作的转化,更要在质量上实现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价值观念等与城市居民的融合。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要统筹考虑城市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避免出现“大城市病”、“贫民窟”。要调整区域发展布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须做好迎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准备,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在谈到如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时,岳修虎指出,城镇化的过程要尊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必须通过经济分布和城市功能的适当疏散,来引导人口疏散,而不是通过计划或强制性措施。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根本上还是要解决公共资源配置的不均等问题。要引导人口流向中小城市,就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缩小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公共服务差距,使其他中小城市也有足够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