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在“十三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也在“十三五”。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作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全国政协将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把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议政建言作为全年履职重点。
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访谈多位政协委员,从科技、农业、金融、交通、环保、服务业等多个领域,为“十三五”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委会主任齐让:
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指标纳入“十三五”规划
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其核心是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关键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基础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水平。
2014年8月,由我带队,全国政协科协界委员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进行调研。调研中发现,当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还面临诸多问题,表现突出的是,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发展不平衡;科技资源配置比例失衡,特别是基础研究投入比例太低,原始创新能力薄弱。
党中央、国务院于2012年9月发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这个目标应该能实现。
所谓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科学判断和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举例来说,近年来,在我国面临PX大量进口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在PX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公众坚信“PX剧毒”和其他原因,连续引起多起大规模群体事件,陷入“一闹就停”的尴尬局面,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核电站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等,都面临类似的局面。再比如,2011年日本发生9.0级地震引发核泄漏事故,中国竟然掀起了一场令人咋舌的抢购食盐风波。这些现象反映出的实质问题是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有待提高。
因此,我们建议,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到2020年超过10%的指标纳入“十三五”规划,将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中。
除了提升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也非常重要。到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有那么多目标要完成,基础研究是个源头。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关键在基础研究。我们国家的科研经费,历年来也一直在增加,但是,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的比例基本上都在5%左右徘徊。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数字一般在15%以上。如果这个比例上不去,我们创新的后劲儿就没有。
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基础研究,在现有的投入基础上,研究经费每年逐步增加一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的10%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棉花协会会长戴公兴:
农村金融若没有政府支持就是空谈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要完成农业的转型升级,必须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而在这个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培育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同时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
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积极而规范有序地进行。
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十分重要的是金融服务。多年来,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呼声不断,但情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原有为农村服务的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已经进城,异化为商业金融机构了;其他涉农金融组织也由于经营目标包括经营网点等种种原因,难以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
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我认为一方面靠正规金融,要努力建立为农村服务的金融支持体系,包括银行、信托担保、租赁、保险、期货、农业产业基金等;另一方面要支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还有关键一点,解决农村金融必须要有政府的介入和支持,包括税收减免、贴息政策,风险补偿机制等。否则,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终只是空谈。
为了适应构筑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要求,需要重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体系,并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通过人大立法来保障。目前,要改革过去“分散给钱”的办法,统筹归并各类涉农资金,把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育和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支农财政支出的重点。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更多投入。
中国农业现代化必须靠一代代的新型农民去实现,因此要把人的培育放在重要位置。财政用于支农的资金,必须安排一部分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一是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训专业农民。二是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骨干,使他们成为懂技术、懂经营管理、有眼界的新型农民。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
把“行有所乘”纳入“十三五”公共服务规划
我这次提案建议,在制定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时,将“五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变为“六有”,加上一个“行有所乘”。
“行有所乘”,更重要还是对农村地区而言的。
目前,“衣食住行”中的“行”,虽然貌似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实际上只是列入了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并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导实施。从“十二五”执行情况来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有的地方在认识上存在差异,甚至对于居民出行公共交通服务是否属于政府公共服务范畴都存在争议,或是认为这只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从而导致交通运输部门孤军奋战。而且,国家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于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仅仅承担“指导”责任,其实施效果也无法得到保障。
交通,与教育、医疗、社保一样,都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应该加以明确,而不能被“另眼相待”,应该在国家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制定标准、目标、阶段性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
发展公交,提升农村交通出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一件好事儿,不仅能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而且很有利于传播文明,对村建设是有帮助的。
而且,我们测算过,推进“镇村公交”,政府补贴并不多,以江苏来说,差不多是一个县财政一天补贴1万元,全年400万元左右,是能够做到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服务业牵动“十三五”全局
服务业牵动影响“十三五”全局,是转型升级的重中之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关键在于实现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变。为此,到2020年基本形成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应成为“十三五”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目标和历史性任务。建议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时,把服务业占比不低于55%作为约束性目标,争取达到60%。
2014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虽然创历史新高,但也只有48.2%。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业当中占比只有不到30%。以研发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太滞后是制约我们工业转型升级的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
推进服务业主导的转型与改革,需要做以下方面的努力:
首先,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市场。总的看,我国服务业发展不缺国内需求、不缺资金,关键在于市场开放。要把破除行政垄断作为加快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点,在加强服务业领域反垄断的同时,尽快放开服务业领域的价格管制,以形成市场决定服务业领域资源配置的新格局。
第二,以“一带一路”为总抓手扩大对外开放。把握服务业市场开放的主动权,推进国内自贸区“提质扩容”;以促进服务贸易为重点加快双边多边自贸区建设;以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为重点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平台。
第三,多方面破题结构性改革。尽快启动消费税改革,并明确将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实施更大力度的结构性减税,“放水养鱼”,鼓励各领域、尤其是服务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社区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民间金融创新发展、规范发展;加快调整教育结构,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的门槛,提高应用技术型高校比例。
第四,深化政府改革。负面清单管理是加快服务业市场开放、实现服务业主导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招。目前,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时机与条件基本成熟,建议1~2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把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财政支出清单作为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过“四张清单”确保政府职能行使的有责、有为、有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
银行业在“十三五”将面临四大转型
“十三五”期间,中国银行业会有一些重要的转型。首先,资产结构会转型, 信贷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的占比应该进一步下降。也就是说,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应该健康地发展起来,全社会的直接融资会增加,银行贷款这样的间接融资会减少,随之,银行的信贷资产也会下降。
第二,银行盈利结构会转型。存贷利差的收益在银行整体收入中的占比会降低。银行应进一步做大资产管理业务,抵补存贷利差收益。
第三,银行经营渠道会转型。比如说,各大银行在世界各地设的分支机构会比现在多;在国内会更多地用无形的网点,即网络银行,来取代有形的物理的网点。当然,物理网点不会消失。只不过,物理网点所办理的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中的占比会减少。
未来,无论是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来开展自己的业务,还是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来涉足金融业,我相信在把控风险和进一步认识规律的前提下,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会得到进一步发展。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互联网金融时,用了一个词叫“异军突起”,讲到下一步发展时提出了明确要求,叫“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我觉得这句话阐述得很全面,别看是短短的一句话,既有工作的要求,就是要促进,又有一种希望和期待,就是要健康发展。
第四,银行业的组织体系也会转型。下一步会有更多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银行,这是我国银行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