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将深化农村改革的实践和成果纳入法治建设轨道,才能搭建起有效的制度支撑,为“三农”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新常态,在“十二五”即将落子收官、“十三五”即将开篇布局之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工作总体形势作出了“四个重大”的战略判断,并提出五个方面的战略思路和工作重点。这种立足于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总体性安排定位,使得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同寻常。
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和农村更美,是新常态下“三农”发展的目标方向。农业要更强,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长期以来,以高投入追求高产出的农业模式,使得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农产品竞争力也很低。要改变“地越种越薄,肥越施越多,成本越涨越高”的困局,只有更加注重涵养产能,更加注重结构优化,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更加注重统筹利用两个市场。如一号文件所列,必须强化科技的创新驱动作用,把农业发展从依赖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转到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轨道上,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等。
农民要更富,必须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在经济增速放缓的环境下,增加农民转移就业面临新的挑战,种田收入也遭到务农成本上升和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双重挤压。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必须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把惠农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使用效率。
农村要更美,必须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村建设。当前村建设正迈向“看得见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新阶段,内涵更为丰富。今年一号文件除了强调加大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之外,还特别强调由“物”到“人”的现代化。文件提出要加强基层党建,创新乡贤文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这对涵养农村社会文化土层,培养新市民和民都具有根本性意义。
在具体实践中,“改革到此为止”“法不下乡”的尴尬,常常在治理末端的农村显现。一号文件使用了较大篇幅聚焦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这是实现“三农”“三更”目标的制度支撑。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有法可依的原则,农村也不应例外。哪些法律还长期管用,哪些法律需要做好“立改废”的工作,“三农”改革也需要有序规范地进行,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棋局中。
农村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取得的改革成果,需要适时转化为法律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的一号文件,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法治新进程。只有将深化农村改革的实践和成果纳入法治建设轨道,才能搭建起有效的制度支撑,为“三农”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