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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双转移推动就地城镇化

网友投稿  2015-01-19  互联网

  在近日召开的第4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指出,过去农民工大规模“候鸟式迁徙”的代价是6000万留守儿童和几千万的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这些家庭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要借助“产业转移和劳动力回流”为主要特征的“双转移”推力,实现就地的城镇化模式。

  辜胜阻在对城镇化进行大量的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两个“80%至90%”的概念:一方面,调查发现,80%至90%的新生代农民,愿意生活和工作在大城市;另一方面,当前80至90%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是不稳定的,孩子上学等也是难题。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使一些小城市放开户籍没有吸引力,但留在大城市又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房价太高,二是生活成本太高,没办法实现住房梦、安居梦。

  是异地转移还是就地城镇化?是把“大城市做大”还是“把小城市做多”?对此,辜胜阻说,应该是两个过程都有。就像政府工作报告里说的,既要落户1亿人,又要就地转移1亿人。他指出,过去农民工大规模“候鸟式迁徙”的代价是6000万留守儿童和几千万的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这些家庭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过30多年大规模的异地转移之后,我们更要反思这样一种异地转移城镇化的巨大代价,更好地推进就地城镇化。

  当前中国经济出现了“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回流”为主要特征的“双转移”,这种双转移推力和拉力,带动了产业和劳动力向中西部转移。应当借助“双转移”推力,推动“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城镇化。即把有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房的人优先城镇化,让在大城市寻找不到幸福感的农民工,向家乡附近的中小城市寻求发展,产业转移了就有工作,又能就近和家人在一起。

  在会上,辜胜阻指出,就地城镇化必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会议讨论了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问题,明确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的三权分置,明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上述政策明确了土地不可以私有化,但土地可以资本化。”辜胜阻说。他认为,农地流转等一系列政策唤醒了农村沉睡的土地市场,不仅使得农民能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定收入,而且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通过健全农村土地融资市场,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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