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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与中国农村发展

零零社区网友  2015-01-09  互联网

  一、农村资源配置与农村经济的作用不协调

  资源配置对于任何部门、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农业尤其如此。可以说, 最初的关于资源配置的理论基本上都是从农业经济理论中延伸出来的。对于中国农业的资源配置状况, 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就是, 中国的农业发展尽管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很不容易, 但是,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说, 它存在许多突出的和尖锐的矛盾。一个最明显的事实是, 2002 年, 中国第一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4. 5% , 但是, 在第一产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占到了全社会从业人员的50%。以全社会50% 的劳动力只创造14. 5% 的GDP, 说明这样的资源配置是很不合理的, 因此, 中国农业的效率是低下的。而且, 50% 的劳动力只和14. 5%的GDP 联系在一起, 那么, 从事农业的劳动者和他们的家人注定是不会富裕的。这是从整个国家来看相当长时间以来中国资源配置非常不合理的一个典型的特征。正因为这样, 农业的发展就比较滞后, 农民也就相当贫穷。

  但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从另一个方面去分析农业, 又会觉得中国的农业和农村实际上有着很强的潜力和很大的活力。如上所述, 农业在GDP 中的比重已经降到了14. 5% , 当然,这个比重今后还会下降。然而, 同样从统计资料中可以看到, 2002 年底, 在中国所有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中, 农业部门所占的份额只有5. 24%。也就是说, 中国农业仅仅用了全社会5. 24% 的贷款就创造了全社会14. 5% 的财富, 可见, 这个部门是很有活力和潜力的。当然, 农村不只有农业, 这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特点, 中国农村中的大部分财富其实主要是由乡镇企业创造的。中国有2000 多万家乡镇企业, 有1. 3 亿劳动力在乡镇企业中就业, 2002 年, 它所创造的GDP 占整个国家GDP 的31. 6%。但是, 2002 年底, 整个乡镇企业所占用的全社会的贷款余额也只有5. 19% 。也就是说, 乡镇企业用全社会5. 19% 的贷款创造了全社会31. 6% 的财富。所以, 把整个农村, 即把农业和乡镇企业相加起来, 就可以看到一个相当惊人的现象: 2002 年, 农村所创造的增加值占中国GDP 总量的46. 1%, 但是, 它们享受的贷款只占全社会贷款总额的10. 4% 。所以, 从这个角度看, 农村、农业是非常有潜力的部门, 关键在于如何去认识它。

  于是, 一个困惑就是, 对于一个只用了10. 4%信贷却创造了全社会46. 1% 财富的这样一个部门, 金融部门是否看重, 是否觉得它很有潜力。当然, 另外50% 多的社会财富的创造, 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但是, 它毕竟占用了全社会将近90% 的信贷需求。金融部门是否觉得只有这些部门才值得偏爱? 2002 年底, 中国全部的贷款余额达到了13. 2 万亿元, 农村部门只占到了1. 3 亿元。其中, 对农业的贷款余额为6880 多亿元, 对乡镇企业的贷款余额是6810 多亿元。也就是说,农村以外的其他部门用了将近12 万亿元的贷款, 创造的GDP 却只有6 万亿元左右, 差不多创造1元钱的GDP 在农村以外的部门需要占用2 元钱的贷款。金融机构为什么对这样低效率的部门这么看重, 而对于具有这么大潜能的、能创造巨大财富的农业和农村部门却这么不重视? 在中国的资源配置中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 大家都看到农业增加值在GDP 中的比重在下降,但是, 整个城市系统却不愿意看到随着农业所占GDP 份额的下降, 劳动力、农村人口也必须大规模转移这一事实, 到处给农民的流动和转移设置障碍。另一方面, 仅仅给农村部门这么少的贷款, 就创造出了这么多的财富, 但金融部门就是不愿给农业和农村贷款。这种现象是当前中国经济活动中效率损失最大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 不要说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会长期滞后, 而且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深层原因

  一讲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人们就会想到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笔者一直认为, 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 它是任何国家在一定的发展阶段都难以避免的一个现象。但问题在于怎么去看待二元结构, 政府和社会怎么依靠自己的努力去逐步解决和消除二元结构, 这才是关键。我们现在可以说, 是改革以前28 年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现在这种二元结构。但是,直到现在即直到改革已经25 年了的今天, 如果我们仍然说这种二元结构是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这似乎就有些牵强了。28 年带来的这种体制性的弊端, 我们用了25 年的时间去改革, 但是, 改革结果却让我们看到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所以, 确实需要认真地分析和反省一下我们的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在分析和反省的过程中可以看到, 固然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一下子难以逾越的障碍, 但是, 在市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 很多部门、很多人仍然用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方式甚至就是计划经济的方式在支配资源。这个问题如果不能解决, 那么, 城乡二元结构只能被固化, 而很难真正被消除。一个非常鲜明的事实是这些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拉大。2002 年, 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相当于每个农民收入的3. 11 倍, 这个数字在全世界看来都是让人吃惊的。而更让我们吃惊的是, 这个数字在改革之初的1978 年只有2. 57: 1。经过25 年的改革和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这说明我们的体制、政策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也表明资源配置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一方面, 我们说发展市场经济; 而另一方面, 经常有人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在考虑问题。这是我们的改革必须冲破的一道樊篱。

  很多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研究的同志都感觉到, 中国农民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贡献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在计划经济时代, 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 农民和农村把他们自己的产出贡献给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很多专家对于通过"剪刀差"的方式到底从农村提取了多少资金做过认真的分析, 有估计6000 亿元以上的, 有估计8000 亿元以上的。这种方式主要是发生在计划经济时代。

  第二个方面就是农地转为非农地。国家法律规定, 任何用于建筑的非农地都必须属于国家所有。所以, 任何土地, 只要被列为建设用地, 从法律上来讲, 就必须改变其所有权, 使其国有化。也就是说, 国家必须通过征用的办法从农民手里把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拿走。这个过程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但我国目前主要有两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第一个突出问题是, 政府动用行政权力强制性地从农民那里征到土地后给予的补偿非常低。按照<<土地管理法>>, 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费最高不能高于这块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出的10 倍, 对农民的安置费用的补偿不能高于平均年产值的6 倍, 两项相加, 就是土地年产出的16 倍。后来, 国土资源部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又考虑到农村的实际状况, 将补偿标准提高到补偿费两块合在一起最高不能超过土地年产出的30 倍。一块质量最好的土地, 如果可以产1 吨粮( 这样的土地在中国并不多) , 按现在的粮食市场价格计算, 其产出大概也就是1000 元。按最高倍数补偿给被征地农民, 即补偿30 倍, 那也只能补给被征地农民3 万元。况且, 这3 万元从县政府、乡镇政府到村组织, 最后到了被征地农民手里往往到不了1 万元。这1 万元能起什么作用? 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重要性的各类文件中都讲得明确,

  在现阶段, 中国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有两个基本功能: 第一,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第二,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证。那么, 这1 万元能不能起到替代这两个基本功能的作用呢? 如果起不到这种作用, 那么, 农民今后的生计到底怎么办? 而农业土地就是在这样低水平的估价下被大量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据了解, 2001 年, 各地各级政府收取的国有土地出让金达到了1200 亿元, 2002 年达到了2400 亿元, 2003 年到9 月底就已经达到了2490 亿元。农民从中到底拿到了多少补偿?

  征地方面存在的第二个突出问题就是征地的权力使用太滥。法律规定, 为了公益事业可以征地。但是, 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征用的办法获取的。也就是说, 为了经营性的开发, 为了房地产商的利益, 政府也在征地。这些被征走的、农民得不到充分补偿的土地, 其实相当大的部分并不是为公益所用, 并不是为全社会的老百姓共享, 而是为一部分地皮炒家、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了巨大利益。当然, 也有相当部分转成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性收入。

  多年来, 尤其是从20 世纪80 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明显加快之后, 通过土地被征用, 农民到底对国家做出了多大贡献, 可能还没有人能算得清楚。但是, 笔者自己估计, 这方面农民做的贡献至少在2 万亿元上。

  第三个方面的贡献就是农民工。现在, 流动进城打工的农民总量在1 亿人上下。且不说其工资是不是合理, 至少有一条: 由于他们是农民工, 也就遇到了一连串的问题。首先, 一些大城市的市长们经常在讲, 城市发展很快, 人均GDP 达到了3000 美元甚至4000 美元。但如果问他一下, 是否把在其城市中打工的二三百万甚至三四百万的劳动力都算在分母中来平均了, 他就无言以对了。他没有把进城创造财富的农民工算在人均GDP 中。那么, 同样的道理, 这么多农民工进城, 在当地纳税, 在当地创造财富, 但是, 当地财政所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中几乎没有给农民工的份。例如社会保障。大量的农民工都没有社会保障。有的地方强制性地要求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障。现在, 对每一个职工所建立的社会保障, 有一个个人账户, 有一个统筹部分。在做得最好的地方, 职工离开时可以把个人账户的一半拿走, 另一半也拿不走。所以, 现在大量的农民工在各地所缴纳的社会保障实际上主要用于城镇职工了。就这一块, 农民每年至少损失两三千亿元。所以, 可以说, 在目前的中国, 城市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是靠了无偿占用农民的大量财富。这种状况使来到中国的外国人感到非常奇怪,到北京到上海, 到广州到深圳, 他们怎么也不相信这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怎么也不相信这里还有几千万没有解决温饱的农村人口。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如果任其发展, 那么对农业的发展、对农村的发展显然都是极其不利的。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非常清楚, 就是引导资源配置的规则出了很大的问题。也就是说, 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仍然在顽强地起着作用, 因此, 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那么, 怎么才能改变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以至最后能够形成一种合理的经济运行规则, 使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能够趋于合理, 使农村和农民能够有权利获得足够的或者说必要的资源来推动自身的增长, 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非常突出的一个大问题。

  资源配置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几个问题。2001 年, 中国经济五十人论坛!有个研讨会, 题目叫做<<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的比较>>。这似乎很奇怪, 到了21 世纪, 人们还在讨论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 不过, 笔者觉得非常有意思。当然, 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同上世纪80 年代相比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但是, 从过去对这两种模式的比较中至少有三点是非常值得深思的。这两种模式从增长方式、增长结构丧比较, 第一点差别是谁配置资源。在80 年代的苏南, 资源基本上都掌握在政府和准政府手中, 政府就不用说了, 准政府就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农户个人掌握不了资源。从温州当时的情况看, 之所以能出现这么活跃的经济, 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农户有可能通过自己的想象、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掌握资源、去创业、去发展。因为有了这种差别, 所以在80 年代, 去温州, 人们能感觉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当老板; 去苏南, 人们能感觉到几乎所有的人都盼着村里的书记能跟吴仁宝一样聪明能干。因此, 谁支配资源, 决定了这个区域、这个国家的经济是否有活力。第二点差别是谁积累财富。同样的道理, 苏南是集体在积累财富、政府在积累财富; 温州就不是这样, 是一个个有生机、有活力的企业在积累财富。那么, 尽管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规模在积累财富, 由于掌握和支配这些财富的机制是不一样的, 所以, 再使用这些财富的效率也是明显不一样的。第三点差别是政府干什么。在温州, 大家都公认政府是一个 小政府!, 政府也非常清楚它就是创造环境、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的。而在其他很多地方, 政府把企业家的职能 背!过来了, 却把政府的职能忘记了。政府的职能就像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所提出来的一样,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那么, 这几个方面的错位是导致我国整个资源配置出现不协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具体地讲, 就是政府和官员在支配资源, 政府和部门在积累财富, 而政府到处去找项目、要投资。这样一种错位才导致了整个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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