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语重心长,振聋发聩,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是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
价值观决定行为方向,决定思维定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从价值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生态、生产和生活的辩证关系。“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只要思路对头,路径对头,方法对头,在加快发展中积极主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完全可以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揭示了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深刻揭示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对立统一关系,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决不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揭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生动形象地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就是要更加看重绿水青山,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简单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尊重自然生态发展规律,把“绿水青山”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大优势;就是要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要素,把绿水青山当作宝贵资源,将保护、修复绿水青山当作重要使命,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人气、聚集财气,让“绿水青山”引来“金山银山”。
二、树立“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生态发展观。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针对一些地方“唯GDP”,留下严重“后遗症”的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换取当代人的所谓富足”。“三个决不”,坚毅果断,掷地有声,集中体现了为人民发展的根本要求、代际公平的历史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实践证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其结果就是“竭泽而渔”;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其结果就是得不偿失;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换取当代人的所谓富足,其结果就是“吃祖宗饭,断子孙粮”。树立“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生态发展观,就是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就是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既要做好经济发展的“加法”,又要做好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损害的“减法”,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效益;就是要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和倒逼生产力转型优化,加快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资源利用方式、生活方式,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
三、树立“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生态政绩观。
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影响干部从政追求和施政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了。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唯GDP崇拜的当头棒喝,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一些地方唯GDP是从,经济发展速度也许上去了,但也留下了祸患无穷的后遗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不仅资源承受不了,环境容纳不了,社会也接受不了。下决心扭转这种状况,从根本上讲,必须建立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失、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体现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比简单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多少个百分点更加实在、更负责任、更有诚意,是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政绩;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做到为官一任,富一方百姓,护一方山水、保一片蓝天。
四、树立“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的生态系统观。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这一重要论述,从方法论的角度深刻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生态环境是一个由多重要素组成、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庞大系统。树立“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的生态系统观,就是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突出重点和关键,打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组合拳”。源头严防是治本之策,重点要把好规划、准入和排污总量关,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用途管制,明确开发管制界限;严格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防止“带病”项目上马;健全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使污染物排放始终控制在环境可承载范围内。过程严管是关键之举,重点是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后果严惩是落实之要,实行铁腕治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是一个完整的制度链条和工作体系。只有加强源头严防,才能做到过程清晰严管;只要做到过程严管,就会大大减少环境损害事件,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案件自然就会下降。
五、树立“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的生态法治观。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靠法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原因,是体制不完善不到位、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两个最严”切中时弊,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只有建立最严格的制度,落实最严密的法治,才能在现阶段突破一切阻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既有制度缺失、法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的问题,更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律执行偏软的问题。树立“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的生态法治观,必须坚持严格问责、严格赔偿、严格执法。严格问责,就是要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终身追究责任,不能拍屁股走人。一个地方即使经济发展快,但如果生态环境损害很大,或者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件,也进行责任追究。严格赔偿,就是要按照“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赔偿,既要计算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和治理成本,还要计算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长期危害,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严格执法,就是要在完善环境立法、增强法律刚性的同时,整合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权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领域有法不依、执法违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六、树立“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民生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重要论述,饱含深厚的人本情怀和为民谋福祉的责任担当,提升了对民生问题认识的新境界。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着成绩。绿水青山是老百姓幸福的靠山。良好的生态环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子孙后代长远福祉,是最基本、最公平的民生,也是现实突出和关系长远的民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水、清新空气、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等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树立“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民生观,就是要坚持抓生态就是抓民生,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就是要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责,通过发展生态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公共产品,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老百姓在分享发展红利的同时,更充分地享受绿色福利,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