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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改革的最终落脚点 改革促民生事业发展

网友投稿  2014-11-05  互联网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五有”目标,是党和国家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也是全体人民所期盼的福祉。

  近20年来,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热点领域的改革持续推进,纵观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沿革与变迁,不难发现,我们所期待的“五有”改革目标日渐实现。未来如何让百姓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是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

  改革促民生事业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王列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20年来,我国通过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二是政府对民生的投入持续加大。三是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教育方面,义务教育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真正实现了普及和免费的教育;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历史跨越,规模持续扩大,类型趋于多样;职业教育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蓬勃发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资助体系日益完善。

  就业方面,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计划经济框架下由政府主导的“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改革为以企业和用人单位为主导的符合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的新型就业制度。健全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在医疗、社会保障方面,首先是医疗服务和药品供给迅速扩大,医药技术明显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微观效率得到较大提高,国民的就医条件大大改善,并初步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其次是社会养老保险,首先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外,还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进行改革和探索,建立起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城市和农村的低保制度。通过一系列改革,初步形成了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构成的养老保障制度框架。

  住房保障方面,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还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建立起廉租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我国教育发展取得的成就,一是平均受教育的年限大幅提高。二是高等教育人数大幅度增加,每年有700多万的大学生服务社会,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这对国家和民族发展有促进作用。

  依然存在社会不公问题

  “近20年来,我国社会体制方面的改革所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但是,一些新问题也伴随着改革而催生,特别是社会公平问题始终难以解决。”河北省浙江商会秘书长、河北浙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千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说,我国民生事业变化巨大,但有待进一步提升。例如,教育公平问题,政府一直想解决,但一直解决不了,它涉及因素很多,其中包括固有体制的阻力、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师资力量的悬殊等。

  对此,竹立家表示认同。他说,我国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确实还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的不平等。

  在竹立家看来,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重要因素,体现在体制与机制上:城乡不平等、教育水平不均等。

  “人们对教育感受意见较大的是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不均等、对老少边穷地区教育财政支持不够。还有,医疗全覆盖,均等化也不够,不同人群享受水平不一样。未来,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要让每个公民均等享受。”竹立家说。

  竹立家认为,民生工作主要方向就是增加就业,只有就业充分,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而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贡森看来,现行社会政策体系存在着制度碎片化、落实难、不公平的现象,以及财政投入不足和监督评估不力的问题。

  他以“十一五”发展情况为例,作了几方面总结:首先,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免费,近年来我国教育的筹资公平性有所改善,但是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师资水平和办学条件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难、高等教育质量偏低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其次,近年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持续下降。2005年非农就业弹性系数是0.46;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分别降至0.40、0.34和0.29。就业市场中竞争能力相对较低的人群,如部分年龄较大、文化和技能偏低的城镇劳动力和农民工等,特别容易受到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另外,大学毕业生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体,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供过于求以及就业质量和就业公平问题突出。同时,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也在持续下降。

  再次,财政性卫生投入不足,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分担比例仍然过高。目前,国家财政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左右,这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个人的医疗卫生负担仍然过重。

  还有,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制度割裂,体系庞杂,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费率不同,待遇不一。城乡之间、城镇不同群体之间差距过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严重滞后,保障待遇较低,覆盖面不全。

  此外,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实际执行不力。住房保障制度的覆盖面窄,保障性住房供应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贫困人口数量规模依然庞大。

  加大财政投入比例和政绩考核力度是关键

  据贡森分析,我国社会政策体系不完善,社会体制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的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没有体现更加重视公平的基本原则。二是财政投入不足。三是现行财税体制对社会建设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四是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民生指标比重偏低。

  “多数民生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考核标准,对地方政府难以形成硬性约束,导致民生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落实难、考核难、问责难、兑现难。”贡森对本报记者说。

  王列军认为,“社会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有所区别,有些不能过度市场化。”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的最终方向是让百姓满意,增加社会和谐度,让人人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竹立家建议,下一步要依法推进改革,对教育经费的支出要统一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应以中央支出为主,不要让县级占大头,中央占小头,中央与省一级要多承担一些责任。

  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比例,王列军也表示赞同。他说,在筹资方面,中央对教育、医疗承担的责任还不是很大,70%—80%由省级及以下的政府承担,地方负担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

  王列军告诉记者,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优势就是推动能力较强。比如,养老、医疗保险在10年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这是别的国家做不到的。但是,在制度建设、管理等方面能力偏弱。另外,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的公平性较差。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样的,我们以人群来划分,把社保、医疗分不同人群进行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规部门保障较好,弱势群体保障较差。

  在王列军看来,分人群并非绝对不好,关键是待遇标准要统一。德国和日本社会保障也是分职业组织的,但其待遇标准是基本一致的。而我国在待遇标准方面差别较大,公务员等人群保障水平较高,与国外差别不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还比较低。

  因此,他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以“稳步扩大支出,尽快覆盖全民,着力均等机会,努力缩小差距,切实提高效率”为基本政策方向,坚持“公平优先,普惠均等;保基本,可持续;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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