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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渐入佳境 大豆临时收储政策被替代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5-26  互联网

  建立目标价格制度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力手段,对市场调节配置资源、实现国际国内价格接轨、协调期货与现货关系、发挥市场定价基础作用,控制物价总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当前农产品交易的市场机制并不健全,如果国内外价格接轨过于迅速,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

  在近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探索建立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成为2014年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自新疆棉花进行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之后,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也加入了价格改革试点的序列,这项市场化的改革正在渐入佳境。

  大豆临时收储政策被替代

  国家发改委在5月17日宣布,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要求,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2014年大豆目标价格为每吨4800元。

  发改委称,实行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后,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试点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2008年10月,因为进口大豆占据了定价话语权,为保护豆农利益,缩短自主大豆产业受国际大豆价格冲击的时间周期和幅度,中国出台了临时大豆收储价格政策。但是,该政策却未能有效稳定主产区的大豆种植面积。数据显示,作为主产区的黑龙江大豆种植面积从2010年的6735万亩缩减到了2013年的3105万亩。

  由于近些年连续启动政策性收购,市场粮价出现3个倒挂,即原粮和成品粮倒挂、产区和销区倒挂、国内和国际倒挂。由此带来3个问题,一是市场低迷,购销不畅,粮食下游产业开工不足、亏损加大;二是储备粮轮换亏损,特别是稻谷轮换亏损十分严重;三是国家财政补贴大幅增加。而这些问题已影响到储备正常运行。所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由政策性收购逐步向目标价格补贴过渡是一项重要改革,目的是减少市场干预、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发挥价格的决定作用。

  “探索建议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中央1号文件中就已经提到,也是本届政府提出的让市场发挥更多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原来的收储性制度实行了好多年,也造成了一定的尴尬。以棉花为例,国际棉价较低,而我国的棉花收储价格却比较高,造成棉花抛售艰难。实际上中国面临一个很大的困境,随着我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民也要提高收入,蔬菜价格和水果价格都是按照市场价格来决定的,但主要的产品粮棉油都是国家来收储,农民不高兴,国家也面临一定的财政压力。所以提出要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我国农产品在物价体系中的占比比较大,而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机制不健全,农产品价格波动比较大,常常造成物价的过快上涨或下跌,这给物价调控带来了比较大的压力,同时也影响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实际上还是从稳定农产品的供应和价格体系,健全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机制的角度出发”。中商情报网产业研究院农业行业研究员陈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没有了临时收储制度,给农民心理也造成了一定落差。此前因为有临时收储,农民不会担心粮食最终卖不出去,最起码有国家兜着。但现在国家开始实行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农民只有将农产品卖出去才能保障农产品目标价格点位的收益,所以农民不能盲目囤积粮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

  陈涛表示,实行农产品价改可以减少政府高价收储和实行最低收购价的政策对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的干扰,让农产品更加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通过农产品目标价来促进农民合理种植。同时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从而一方面调节农产品种植的积极性,一方面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目前,我国的CPI涨幅受食品价格因素的影响较大,特别是鲜菜、猪肉等农产品价格的涨幅将会直接导致我国CPI的涨幅,而建立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对于稳定物价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标价格制度还须跨过几道坎

  虽然目标价格补贴将使农产品购销更为市场化,但不可否认的是,该项改革也面临诸多挑战。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后,适用农产品的范围有多大,目标价格应该如何确定,对农民和消费者怎么补贴,都需要基于很强的数据,实行全面、科学的测算。如果基础工作不扎实,可能会扰乱市场。如何选择目标价格覆盖的农产品,是非常重要的。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农业消费品非常丰富,如果都去搞目标价格补贴,没有意义;如果搞主要的品种,到底哪些是主要的,应该怎么选?应该认真研究。

  郑风田指出,对于农产品目标价改,目标价格怎么定,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按照国际价格定,是高于国际价格还是低于国际价格,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倘若是按照国际价格定,则会挫伤中国小农种植的积极性,甚至面临无人种地的尴尬。由于国际市场粮棉油主要是由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大农场主供应,中国的小农种植与其相比,毫无优势可言。中国人口众多,粮食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国际粮食价格过低的情况下,一旦与国际价格接轨,农民就会放弃种植粮食或者选择种植水果和蔬菜,中国粮食安全就无从谈起了。倘若是目标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则又会出现当前的问题,像近几年为人所诟病的中国稻米从国外进口走私很多等问题。

  实际上,过去所实行的收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好的成分,在国际粮食价格出现剧烈震荡的时候,我国的粮食价格一直保持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收入。有国家收储,可以保证农民的预期心理,而不用担心粮食卖不出去,可以安心在城市打工。如果完全发挥市场作用,农民看到粮食价格下跌以后,就不会选择种地,我国粮食问题就变得很严重,国外好几个国家就是因为粮食价格出现剧烈波动而垮台。此外,国家进行粮食补贴,但农民的粮食很多是被二道贩子收走再给到其他粮食储备体系,很多农民可能都拿不到补贴。

  陈涛认为,我国建立新的农产品价格制度重点还在于是否有完善的市场配套机制,我国当前的经济改革目标的重点之一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农产品价格改革也与此息息相关,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的关键在于市场发挥主体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的同时,采取何种措施保障农产品的供应稳定和价格稳定是一大难题。

  建立目标价格制度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有力手段,对市场调节配置资源、实现国际国内价格接轨、协调期货与现货关系、发挥市场定价基础作用,控制物价总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价格制度存在种种弊端,特别是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干预过大,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势在必行。但在实际操作起来却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我国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由于当前农产品交易的市场机制并不健全,如果国内外价格接轨过于迅速,我国未能掌握部分农产品的价格话语权,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在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粮食安全是国家的基础战略不能放弃,因此,粮食的收储制度和最低价格收购还不能直接退出舞台,而是需要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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