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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情结与土地价值观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5-15  互联网

 

  土地问题 是中国农村一切问题的根本 千百年来,农民与土地关系的变化始终是农村社会变革的一条主线 正是基于土地对农民的特殊重要性, 30 年前的中国改革就以土地制度变革为突破口而拉开了序幕,也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崭新时代。

  一 中国农民的乡土情结

  乡土情结是农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对土地难以割舍的深厚感情 自古以来,农民就和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是农民,就有剪不断的乡土情结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通过深入解读中国社会,认为中国是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核心是土 ,人和土地的关系构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独特结构。

  1.土地是农民的身份符号。诗人艾青在《我爱这土地》这首诗里深情地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1]虽然诗人在这里是用土地来比喻祖国,但这两句带着泥土温热的诗句却能够真实地表达农民对生养自己的土地的感情 农民与土地是唇齿相依 休戚与共的关系,没有土地就没有农民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农民从出生就与土地千丝万缕地联系在一起,乡土成为农民生活和生命的一部分,重土 爱土 亲土 敬土是农民生存与生活的正常逻辑无论社会怎样变迁,中国农民始终无法割舍对土地的天然依赖 土地与农民之间的联系既是一种地缘联系,更是一种血缘联系 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土地上,与土地融为一体,哪里有土地,哪里就有农民,没有土地,农民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了。

  2.土地是农民生存的重要保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农业的源头和农村发展的根基,几千年来,世世代代的农民依靠土地而生存和繁衍,土地成为农民赖以生存的信心和保障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民的生活所需几乎全部来源于土地,土地是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所利用的重要自然资源,是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也是农民生存的物质基础 即使是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虽然超过两亿的农民已经离开土地走进了城市,但非农职业的不稳定性与易变性仍然使农民难以完全割舍与土地的联系 对绝大多数农民而言,城市生活是缺乏保障的,而继续拥有土地就增加了生活的保险系数,万一非农岗位丧失,还可以退回到土地上去,土地在一定意义上是进城务工农民安身立命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当下中国农村,拥有土地不仅拥有了生存权,还拥有了相对稳定的未来生活保障,失去土地不仅意味着今天的生存困境,还意味着失去了老年的重要依托

  3.土地是农民财富的重要来源 被马克思誉为 政治经济学之父 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说过: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2]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村最重要的资产和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一方面,土地本身就是农民财富的一部分 在农业时代,社会财富基本上是以土地作为衡量标准的,财富的多少和社会地位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占有土地的多少 今天,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土地特别是一些城市郊区农村的土地,已经成了一种资本金,是农民参与工业化 分享产业利润 分享发展红利的土地股 另一方面,土地还是财富的增长源,农民信奉黄土生金的道理,坚信只要辛勤劳动,按时耕种,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古语说“宁送三石粮,不让一寸田”,可见,与静态的粮食相比,农民更看重能够源源不断地给自己带来财富的土地的价值 今天,一些经受了市场经济洗礼的农民,也许已经不再像他们的先辈那样重视土地的耕作价值,但却更习惯于从经济利益的权衡中去看待土地的经济价值 由于人均耕地极其有限,即使在免除农业税的情况下,单靠非常有限的土地也很难真正富裕起来,大部分农民还是要走出土地,到城市去。这样一来,农民有时候就不得不放弃追求土地的耕作价值,而计算土地的经济价值土地是农民的精神寄托 土地是农民一切生活的起点,也是农民生命的寄托和生存的精神支柱 在传统的农耕文化中,因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农民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土地,因而农民自古以来就有着 土生万物由来远,地载群伦自古尊 的土地崇拜观念,土地崇拜是中国农民重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农民与土地难割难舍的关系,也深刻地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方式 行为方式 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农民对土地的深厚感情甚至使土地有了神性,土地如同神灵一般被农民供奉着,在农民心中深深扎下了根,构成了乡村文化的灵魂 穷家难舍,故土难离 即使是那些在城市创业成功的农民,也无法割舍落叶归根,故土难离之情。

  二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民土地观的历史变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改革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端,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也经历了苏醒期 困惑期 低迷期和上升期四个阶段。

  1苏醒期。1978年以前,中国农村实行的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土地集中经营,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 这种体制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都比较缓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农村土地改革提供了思想前提,创造了政治环境,也揭开了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 197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强调允许社 队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1982年中央签发的“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中央的鼓励和引导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起来,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93%,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有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而且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 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缺点,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见效之快,是人们没有预想到的,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当年就见成效,农产品总量在短短的五六年中迅猛增长,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甚至翻了一番或两番,农民的温饱问题因此而得到解决,农民生活日益富裕起来,土地的价值得到普遍重视。

  2,困惑期。农村改革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一方面从农村中解放出一大批劳动力,另一方面也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政策的支持和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双向拉动下,全国乡镇企业出现超常规发展,1985、1986连续两年的“一号文件”和1987年的“五号文件”,都结合乡镇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了一个非常宽松的外部环境 从1985年起,农业劳动力开始向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外产业快速转移,到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8805万人,产值达到4764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4%,第一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 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城市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凸显,农民逐渐走出土地,向城市聚集 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使数以千万的农民走出了土地,启动了农村的分工 分业和劳动力的流动转移,农民开始摆脱土地的束缚,以土为本安土重迁的价值观受到冲击,农民在感情上开始慢慢疏远和轻视土地。

  3,低迷期 中国农村的复杂情况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补性,迫切要求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合理格局,但从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和程度却落后城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城乡差别和利益对比导致了农村人口的自动化迁移,中国社会出现了农业比重大幅下降、农民比重大幅减少、城市大幅扩张的情况。这一时期农村内部改革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周期性波动,改革过程中集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严重制约着社会发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陷入僵局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需要独立地面对市场竞争的风险受资金、土地、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势单力薄,处于弱势地位,越来越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大市场,加上土地细碎,不利于规模经营,农民从土地上获取的利益微乎其微从1997年至2003年,农民收入连续7年增长不到4% ,还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20%,而支出的压力却呈快速增长之势,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城乡差别逐年加大 在依靠农业致富无望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土地的比较效用进一步降低,很多农民珍惜土地的热情明显消退,认为种田不赚钱,不愿意在土地上进行投入,甚至一些农村还出现了土地撂荒现象。

  4,上升期 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 重中之重 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进入 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 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颁发了五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目标始终围绕三农问题,其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为了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废除了在中国延续 年的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粮食种植补贴,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提高粮食价格,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农村政策的重大调整使粮食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了直接补贴的好处 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得到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明显上升,能够流转的土地重新受到农民的重视,一度沉寂的农村大地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农民的土地观也正在经历又一次新的变革。

  三,土地价值的再认识与再提升

  纵观农村改革开放30年,土地的分分合合始终是农村改革难以绕过的门槛 30 年后的今天,农村改革再一次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定位和对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必将对农地关系的调整和农民的土地价值观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1.明确土地权利是激活农村土地的首要前提 土地问题是中国 三农 问题的核心问题 土地是农民最有价值的资产,土地承包权问题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是农村最大的民生问题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 1984 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 曾提出土地承包期延长到 15 年, 1993 年的中共中央 十一号文件 又提出土地承包 15 年到期后再延长到30 年的政策,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民涉地的诸种权利仍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各地农村出现了大量因土地权属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等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 一家一户的农民要富裕起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盘活农村的土地资产,激活内需,实现土地流转,促进经济发展,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要首先确立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决定 提出土地承包关系 长久不变 ,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种以产权明晰 用途管制 节约集约 严格管理 为原则的土地改革思路赋予了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民能够享有更大的处分土地的权利,减少了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 为了确保农民的土地权利落到实处,决定对农村土地流转作了“三个不得”的规定,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土地产权的明晰有利于解除对土地的种种疑虑,推动土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2.加强制度建设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保证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且对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影响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六个方面对农村制度建设作了重要部署 特别是前三项制度建设,直接影响到农民对土地价值的再认识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意味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将长久不变,从而赋予了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就是立足我国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采取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就是要从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补偿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决定、将农地制度改革作为首要任务,并首次提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 的要求,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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