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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与方向问题

网友投稿  2014-04-16  互联网

 

  关于农业现代化的来龙去脉

  当我们在21世纪把农业现代化写进国家战略、写进各级文件的时候,很少有人注意,农业现代化的提法在中国源于何时,什么背景,为什么会这样提,以及提出以后,它的实际演变过程。写文件的同志显然没时间多关注历史背景研究,可作为一个从事学术研究、强调客观立场的学者,搞清楚来龙去脉是我们的责任。

  我要提醒大家,以往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是规模化和产业化。而最初“以土地规模经营”为主要内涵却是伴随着西方殖民化而产生的。

  从16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向美洲拓展移民,外来殖民者不承认当地原住民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权利,甚至不承认当地的人是人(按照西方宗教的教义,不信上帝者就没有灵魂,那就不是人),所以殖民者可以大量杀戮当地的原住民而不必有罪。在占领美洲、澳洲和非洲的殖民者对原住民的权利完全不承认、甚至对基本人权也完全不承认的情况下,外来殖民者按照在欧洲的传统封建庄园的模式占领美洲的土地,就有了大规模的农场。这时的劳动者,是被束缚于土地的奴隶。因此,后来者认定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来兼并土地,形成土地规模经营的农业现代化思路,在历史上并不是主流。

  以旧中国为例,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在完全市场条件下也并不成集中的趋势,而是人口越多的地方土地越呈分散趋势。当1947年解放战争全面向南方推进到淮河以南要求土改配合的时候,中央农工部的领导邓子恢就已经发现无地可分,很多村庄找不到地主,于是他给毛泽东写信,希望土改暂停2年。因为,如果说土改是为了改变过去“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劳动”这种所谓封建关系的话,那么淮河以南很多村里不仅找不到地主、连富农都找不到,土改理应暂停。

  可见,即使在解放前,淮河以南的土地集中度并不高,尽管那个时候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

  后来我们90年代调查,到了珠三角这一带,农村土地所谓的“公田”、“祖宗田”、“族田”这些形式存在的土地占比超过绝对比重,很多地方超过80%以上,村社土地共有制这种财产关系,是以村社地缘为产权边界的。

  说这些主要是告诉大家,如果“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那么在中国历史上很难找到证据,土地规模经营的现象在南方很少。而在世界历史上看,则主要靠殖民化——外来白人殖民者不承认土着的权利,把土着人口赶尽杀绝,剩下的圈入保留地,才有殖民者搞奴隶制大农场的规模经营。如以世界上最大规模农场为例,我们都应该知道:世界上大规模农场出现在白人殖民者占领的新大陆,北美有两个——加拿大、美国,大部分人可能都去看过加拿大大农场,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加拿大、美国的农场主都不是原住民,都是外来白人殖民者。原住民在哪?在保留地里。还剩多少?美洲原来8000万人,现在剩50多万。

  所以我提醒大家,谁想在亚洲大陆上搞土地规模经营,那先把原住民赶进太平洋。所以“以土地规模经营加入全球农业竞争”这套思路,经验上不支撑。亦即,虽然理论上成立,但找不到依据。

  再看南美,也有两个大农场国家,一个阿根廷、一个巴西,白人占比都很高,巴西的白人及其后裔占比达60%以上,白人与当地人的混血人口占30%以上,剩下的原住民不到10%,阿根廷的原住民不到5%。阿根廷、巴西这两个国家的大农场很多人去看,没错,很好,但是大农场的农场主也一样不是原住民。

  我们再看看澳大利亚、新西兰,仍然一样!澳洲的农场主也不是原住民。

  看清楚了!整个亚洲只有一个国家有大农场,被殖民化了400年的菲律宾,也同样是外来白人拥有土地权利。去看看菲律宾的大农场主,是不是原住民?

  中国是一个几乎100%的人口是原住民的国家,亚洲是原住民大陆,所以在整个亚洲几乎找不到一个大农场国家,唯一有一个菲律宾也是一个白人占领400年的殖民地,前350年是西班牙殖民地、后50年是美国殖民地,白人占有本地资源,不承认当地人的财产权利,才有所谓大农场。

  因此,教科书上可以写土地规模经营,但至少到目前为至,还是找不到足够经验依据来支撑的理论逻辑。

  接着我们看,到了近现代,在产业资本严重过剩条件下,产业资本进入农业从而带动了农业所谓的机械化,这就要求土地规模化,因为只有规模化才能产生绝对地租总量增加,只有绝对地租总量增加才能支持机械化的高成本。

  因此,尽管意识形态是对立的,却几乎在同期出现了美国福特主义的大农场农业和苏联斯大林主义的大农场农业。美苏两国都属于殖民占有资源、开疆拓地形成的世界最大国土疆域的国家,因此它们有条件以绝对地租增加,也就是以土地规模经济支持机械化,也就从此开始有了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现代化内涵的新提法。

  那么,这种农业现代化在中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1956年,当斯大林主义的重工业,特别是军重工业为主的国家资本主义在中国落地(这点不是我说的,毛泽东也好、国家其他主要领导人也好,都承认我国从1953年开始搞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只不过现在教科书上看不到,但查看历史资料都写着呢),国家资本主义阶段用苏联模式的工厂生产出来的斯大林50号拖拉机没法下乡(农民在50年代初期搞的是只有20、30户的初级社,接受不了大马力的拖拉机),于是各个工业部就要求中央在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乡为单位建立高级社。

  所以,“农业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最早提出的。主要是1955年我们在“一五”时期开始能够生产大型农业机械的条件下,工业各部门提出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而根本不是农业部门。当时农业部门基本上是持反对意见的。以邓子恢和杜润生(就是我们后来中央政研室的老领导)为代表的农业部门,1954年向中央提出的建议恰恰是“请放慢推进合作化的速度,不要过早的侵害小农利益”。他们是被毛泽东批评为“小脚女人”的人。而在他们之前,是梁漱溟向毛泽东提出批评,毛泽东把他叫“妇人之仁”。

  什么叫做“男人之仁”、“妇人之仁”呢?“男人之仁”就是国家得工业化,得反帝,得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就是“大男人之仁”。那么谁要为此作出牺牲呢?中央反复研究,只能农民让步。这些大家若有兴趣可以去查,比如说薄一波写的《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回顾》,讲的很清楚。中央反复研究,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只能有一部分人作出牺牲,那么谁作出牺牲呢?农民!

  于是乎,1956年农业实现了全面的土地规模经营。以乡为单位集中土地,一个乡为一个接受拖拉机的单位,当时9万多个小乡,建立了9万多个高级社,每个高级社能够集中几万亩土地。你们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河北的周家庄,现在还是以乡为单位,当年就是第一个接收大型拖拉机的以乡为单位的高级社。

  所以高级社的背景,主要是农业机械化的要求,是工业各部委的要求。1956年提出农业现代化的两大内涵:一是以乡为单位的集体化形成土地规模经济;二是以乡为单位建立拖拉机站,接受城市大型工业品下乡。

  现在,我把早期农业现代化怎么提出、怎么回事和大家说清楚了,都有据可查。

  我们实行以乡为单位的规模经营,从1956年开始到1961年,这5年确实是农业规模经济。所以说不要讲中国人没有搞过大规模农业,也不要讲我们没有搞过土地规模经营,搞过!5年后改成了什么呢?“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退回到以自然村的地缘作为产权边界,来重新界定土地财产关系,同时,允许农户留下大约12%到15%的土地,也就是“三自一包”,允许农民搞庭院经济、搞拾边地、小块地、自留地,就是把整个农村原来以乡为单位形成的规模经营退回到以自然村为单位,也就是以生产队为单位,国家再允许双层经营,就是农民可以占有12%—15%的农业用地,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小生产。

  这是1961年的政策调整。调整的原因是5年的所谓“农业规模经营同时配套以机械化”这个政策造成的过高成本农业承受不起。

  为什么承受不起呢?因为我国人口太多,没有像西方殖民到美洲那样把当地人干光,才有殖民者的大农场。我们是人没减,人力成本不可能减,还另外追加了拖拉机成本,当然就导致农业承受不起。

  这一点我们插过队的人其实都知道。我自己在村里插队的时候,每当按照县和公社两级规定,一定要把公社拖拉机站的拖拉机派到我们村来耕地的时候,村里大队书记、队长(当时我是知青队长),就发牢骚说“这得多少斤麦子啊!”,那意思就是说上级给我们村加重了负担,公社来一回拖拉机,所有的油料、拖拉机折旧都纳入机耕费,得拿麦子去抵,但是上级命令不得不执行。后来葛优演过一个片子:“让你们家大骡子大马都歇了吧”,我们村里就养着大骡子大马不让使,让我们使拖拉机。当年的那个工业化制度成本我们都清楚,并不是因为农业自身不经济,而是因为农业承受了工业化的制度代价,导致了农村的相对贫困和农民收入过低。

  所以,那个年代不是农业本身效益不行,而是农业承载了过量的工业化成本。于是导致集体化调整回双层经营。可见,双层经营早在1961年的那次调整中就已经实现了。

  由于中国在60年代外部全面封锁条件下的工业化完全自力更生,由于没有外资,必须靠自主。于是,各个公社还得建立拖拉机站,还得配套建立“五小工业”,把城市产业资本生产的工业品强制用人民公社体制下乡,然后公社再通过国家金融与统购统销相结合的体制从各个大队抽取农业剩余,于是乎,城乡之间出现了一个城市长期抽取农村剩余的二元体制,这才是导致“三农”困境的根本原因。

  80年代后期,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下设的农村发展所曾做过一个测算,称20多年的集体化期间,城市和工业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从农业提取了8000亿左右的剩余,而到改革开放之前,国有工业的固定资产总量只有9600亿,那就意味着80%是从农业提取的。人大的严瑞珍老教授也算过账,大约也是在7000亿—8000亿。并且,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完全改变从农业占有剩余的发展模式。

  当我们说农业现代化遭遇的种种困境的时候,人们很少去注意背景,这个背景就是当年工业化原始积累所形成的向“三农”转嫁代价这套制度至今仍然在延续。有一位年轻一点的教授,是农发院党委书记孔祥智,他带着学生又做了一个测算,认为 60年期间国家从“三农”占有的剩余总量是17.3万亿。

  到现在为止,村建设以来,国家已经向农村投了7万亿,但过去从农村拿走了17.3万亿。也就是说“三农”向国家现代化、工业化做了巨大的贡献,是以农业现代化为名,但其实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从“三农”占有剩余(或者说是提取剩余)的过程。

  我们不是批判现代化,只是说由于这个国家不能向西方人那样通过对外掠夺来形成自己工业化的原始积累,那么就在这个约束条件下以农业现代化为名采取了对内的内向型积累来实现工业化。

  第二次农业现代化的高潮

  第二次农业现代化的高潮非常有研究价值!

  这是1998年开始的。背景是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工业对外的出口订单大幅下降,出现产业过剩危机。这时候,产业领域中收益下降的企业家们开始要求产业资本进入农业。当年开两会的时候,有20多个大型企业联名写了个提案要求大型工商企业要进入农村,理由就是今天文件上都写到的“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技术含量”,“延伸产业链”以使得农业产业化收益增加,等等。提案转到我这儿处理(我当时在农业部工作)。

  今天我们都会说的这套话是1998年提出的,这就是农业的第二次以产业化为主的现代化高潮。

  第二次农业现代化之所以被称为农业产业化,因其主要背景在于城市中发生的产业过剩。要求城市资本下乡以产业方式对农业做车间化的改造。由此而不再是第一次农业现代化主要是产品下农村,搞拖拉机站及其配套的五小工业。现在到处推进的是设施农业。

  连带发生制度演变上的不同,在于90年代末期这次是产业资本下乡,试图把土地兼并变成企业资产,把农民变成农业工人占有其剩余价值,这也是各级政府要求农村做的事情。其实质,无外乎是使得农业去资源化而实现资本化。因此,这是一次农业遭遇的资本深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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