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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实现1亿农业人口进城落户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3-17  互联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 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 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指导,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 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规划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推进试点示范,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 实处。

  目标

  到2020年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达60%左右

  规划指出,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 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 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 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

  规划指出,对已经形成普遍共识的问题,如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等,要加大力 度,抓紧解决。对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如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要选择不 同区域不同城市分类开展试点。

  举措

  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全放开

  规划指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称,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 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 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 规模和节奏。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规划指出,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 育的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规划指出,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加快培育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

  规划指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

  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重点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模式,建立城市群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区域互联互通,实现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2020年铁路覆盖20万人口城市

  规划指出,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航空服务覆盖全国90%左右的人口。

  依托国家“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东中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薄弱环节建设,加快西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形成以铁路、高速 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国省道为基础,与民航、水路和管道共同组成的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建成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主体的快速客运和大能力货运网络。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逐步形成城市群内快速交通运输网络。

  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

  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

  制度

  人口管理 2020年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

  规划指出,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建立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到2020年在全国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制度。

  土地管理 试点后推进农民住房抵押

  规划指出,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 量用地比例。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强工程建设 项目用地标准控制。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资金保障 培育地方主税种增强服务

  规划指出,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完善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住房保障 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合理需求

  规划指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立各级财政保障性住房稳定投入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完善租赁补贴制度,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

  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

  生态环保 生态脆弱贫困县取消GDP考核

  规划指出,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解读

  引领城镇化

  健康发展的

  纲领性文件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重要影响?

  “这是一部指导我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全面丰富,总结并吸取了国内外城镇化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性强,意义深远”。中国国际经 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说,为了避免走弯路,这份文件认真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城镇化的经验教训,包括: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 “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等。

  在徐洪才看来,这部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他说,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徐洪才认为,中国的城镇化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对世界也是一大机遇。

  徐洪才说,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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