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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为何多“观望”

网友投稿  2014-03-07  互联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城镇化会议召开后,农村土地流转会出现一波高潮,但贴近观察,观望情绪远大于流转预期。

  原因如下:

  一是流转收益低。

  此前,流转费是以粮食产量和粮价为参照的,以致每亩耕地的流转费,低的400元,高的800元。加之,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普遍对土地有预期增值心理,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

  更有心理上的阴影,一些乡村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集体收入、干部福利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土地流转,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的补偿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

  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二是持有会增值。

  尽管极目所见的状态是:青壮年打工去,老弱妇幼守家门。但在多数地区,即便是人均耕地只有1亩,甚至是零点几亩的情况下,离去的青壮年,正好解决了“守家门、耕地不足”的问题。

  再有,农业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土地连年升值,导致部分农民死死捏住不放。

  还有很多农民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西部某劳务输出大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选择就近打工、农闲打工的比例在90%以上,耕地是他们必不可少的副业。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原来的劳务输出大县,50%左右已变为输入县,或者是就地消化,既不输出也不输入。

  三是都有小算盘。老一代农民,多有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观念,害怕土地流转了,这方面的愿望实现起来不容易,因而攥着土地。现实中,更有曲线炒作地皮者。西部35个县域土地流转用途显示,坚持种粮的不足10%。95%的农户都是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亲戚朋友耕种,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之所以这样,是以为这样灵活、方便、简捷,少了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的麻烦,毕竟“人亲财不亲”。

  破除观望,促成有序,从长远看,从确保粮食安全这一角度切入,在流转上可作如下调适:

  1.调整杠杆。

  目前执行的惠农项目尽管有10大类上百项,但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并发挥作用的不到1/10。粮食直补以亩到户,农资综合补贴要购买才有,以致农民没拿这个钱当回事。国有粮库的收购价,让农民没有盼头、没想头、更没有奔头。

  对此,最好的办法是把所有的惠农资金,集中用在提高粮食收购价上,高进低出或者是高进高出,让农民售粮有奔头,这样才能彻底解决粮食生产问题、安全问题。1985年废除粮食统购统销至今已近30年,仍沿袭统购统销时的粮价形成机制,使得农民处于低收益、无收益状态而粗耕、弃耕。提高粮价,则意味着养殖等成本提高,肉、禽、蛋、鱼、油等价格攀升,可谓牵一粮而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之命脉。由此,可实行阶梯粮价,菜价,副食品价,肉、禽、鱼、蛋、奶价……保低。当下,除了粮食,其余已经由市场定价。优质大米,香米都是随行就市。

  2.因地制宜。

  土地流转的利益驱动,来自三条线:土地价值重估;规模化农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以后给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带来的需求增长。此前,重庆、成都的地票模式,对改变农村用地使用性质,形成实质上的突破,因不符合现行法规、政策而中止。

  维持耕地性质,保住耕地红线,把饭碗牢牢地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粮食主产区,通过提高耕作能力、耕作质量和收购价格,形成赢利能力,促成多数农民用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受益权置换社保权,成为农业工人或者是转移至第二、三产业。90%以上的农民愿意变靠天吃饭为靠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第二、三产业吃饭。

  蔬菜主产区、养殖区、经济作物区和林区、生态保护区,则利于采取农超对接、“公司+农户”“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规避盲目种植、养殖风险,提高加工能力,促成多余的农民自然向第二、三产业流动。

  郊区、工业发达区、旅游区,土地越临近大中城市和城市群、带,增值越快,背底下、私下改变土地用途问题最严重,因此,需要废除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借鉴香港、新加坡经验。多数地区人口密度与这两个地区相似,他们的办法拿过来不会遇到水土不服的问题。虽然房地产市场促成征地拆迁农民一夜暴富,但不可持续,多数农民在用光补偿后,返贫现象突出。

  尽管各地近几年来采取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形式补救,但是,解决了老年人的问题,没有解决年轻人的问题,更没有解决新增人口的问题,社会矛盾的盖子越积越大,撬动起来将会越来越吃力,直至无法撬动。

  3.不疾不速。

  虽然土地是市场经济体系中价值很高的商品。百亿平方米村镇房屋、4亿亩左右集体建设用地,18.27亿亩耕地、1.77亿亩园地、35.42亿亩林地、39.29亿亩牧草地,理论上通过抵押、担保等路径打通融资渠道,至少会有五六万亿元的信贷需求,但在实际上,威力要减半甚至更多。

  一方面,农业现代化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欲速则不达,更不能走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老路。土地所牵绊的利益方太多,除了农业和国土各握有6项权利,还有几十个部门握有1到3项不等的权利。

  从组织领导层面厘清,并形成合力都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操作最好是一步一个脚印,不禁止也不大力提倡、鼓励,更不比进度、看速度。此前各地制订的城镇化目标,实际上已经有比速度的危害。

  再有,南方和中西部丘区、山区土地,成千上万亩的集中,很难出现,能集中几十上百亩就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农业增长和农业生产效率等因素没有下降,政府没有必要插手土地流转。

  另一方面,尽管去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2020年前3个1亿的目标,但要彻底解决农民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转移出来的农民,无法获得更高的就业保障之前,在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之前,加速土地流转是办不到的,容易好心办坏事。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03-07/63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