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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为根本动力加快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

网友投稿  2014-03-06  互联网

 

  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了全面部署,指明了新形势下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基本遵循,提出了新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很多新理念、新举措。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需要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谈些看法。

  正确处理粮食供给立足国内与适度进口的关系,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面对国内资源环境条件、粮食供求格局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新形势,应牢牢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衣食足,仓廪实,天下安,这是亘古不变的社会规律。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对我们这样一个泱泱人口大国而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用世界近9%的耕地、6.5%的水资源,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根据英国经济学人智库最近发布的 《全球粮食安全指数报告》(GlobalFoodSecurityIndex),我国在107个国家中位居42,报告将我国列入良好表现一档。相对于人均GDP第52位的排名,我国是为数不多的粮食安全水平大幅超越社会富裕程度的国家之一。

  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我国仍处在食物消费结构持续转变的过程中,除了口粮消费继续下降外,其他农产品的食用消费都还有较大增长空间,粮食需求总量将持续增长。201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2.57%,预计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之间,2030年将达到70%左右。从2011年至2030年的20年间,我国将新增城镇人口3亿人左右。根据调查,2013年进城农民工年人均粮食需求比农村居民高出119.14公斤,比城镇居民高出51.04公斤。一个农村居民从农村来到城市,适应了城市的食物消费结构,其每日消费粮食要增加20%。数亿农民进城将使粮食需求呈现出新的变化。同时,耕地减少势头不减,水资源短缺加剧,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加大,粮食供求将呈长期紧平衡的态势。

  我国作为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仅仅局限于国内耕地和水资源,已经难以满足居民食物消费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粮食不断增长的需求。以2013年为例,我国进口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总量等于在国外使用了8亿多亩土地播种面积,约相当于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3。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不可能关起门来搞农业,农业发展战略布局要立足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发挥大国经济体的优势,多渠道有效利用全球资源和国际市场,有效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要抓紧制定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防范和化解单纯的农产品进口带来的风险。

  面对国内资源环境条件、粮食供求格局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新形势,应牢牢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首先,这是由我国特殊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和消费国,每年粮食消费量占世界粮食贸易量的两倍左右,如果粮食进口过多,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不仅国际市场难以承受,也会给低收入国家的粮食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其次,这是由我国农业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我国小麦、水稻、玉米的单产水平分别是单产排在前10位国家平均水平的60%、71%和67%左右,未来我国粮食增产潜力仍然十分可观。2020年和203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仍会多达2.1亿人和1.6亿人,如果过度进口粮食,必然会冲击国内粮食生产,造成大量农民失业。再次,我国对全球粮食市场的影响以及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责任要求都在不断增加。我国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也是对全球粮食安全的重要贡献。

  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必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统筹利用国际农业资源和市场的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正确处理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的关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就是要充分考虑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机械化水平、经营作物品种、土地自然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确立适度标准,统筹考虑增产和增收的平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以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实践看,家庭经营是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空间分散,必须对自然环境的微小变化做出及时反应,这使得农业生产的监督成本较高。农户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是高度一致的,不需要进行精确的劳动计量和监督。较之其他经营方式,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具有更好的适应性,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家庭承包经营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改变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问题,家庭经营现在是、将来也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

  坚持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关键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承认农民拥有独立的土地承包权。这对于解决集体土地缺乏人格化的产权主体问题、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承包权在法律意义上具有财产权性质。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有利于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国家对农民的产权保护。根据《物权法》的精神,依法登记则享有物权性质的权利;未依法登记的仅为合同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应尽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登记效用,让广大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确权登记颁证带来的好处,让农民真正像重视房产证、结婚证一样重视自己的土地权证。

  2012年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为2.83亩,户均约半公顷。毫无疑问,我国目前这种小规模、分散的家庭经营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由于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成本高,农民务农收入低。由于组织化水平低,一家一户势单力薄,农民无力抵御市场风险。强调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绝不是固化目前分散、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关测算表明,如果把实现种地收入与进城务工收入相当作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的标准,在北方单季地区,家庭经营的适度规模应在120亩左右;在南方两季地区,则为60亩左右。从国际比较看,这仍是很小的规模。按这一标准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则全国粮食生产仅需劳动力4300万人。据估计,我国目前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在1.5亿人左右。这就是说,全国粮食生产实现规模化经营,尚需转移1亿左右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因此,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既要积极鼓励,也不能揠苗助长;既要避免土地撂荒和经营规模过于碎小,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加大就业压力和社会不公。从政策导向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就是要充分考虑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机械化水平、经营作物品种、土地自然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确立适度标准,统筹考虑增产和增收的平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以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应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将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倾斜。

  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土地,对农业既存在有利的一面,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积极的方面看,可以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设施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但工商企业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会挤压农民就业空间。工商资本参与农地经营“非粮化”非常普遍,甚至出现以“圈地”为目的的“非农化”。对工商资本参与农地经营要坚持趋利避害、有条件许可的基本原则。随着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参与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迫切需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针对土地流转主体日益多元化、跨区域流转现象趋于普遍的实际,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扶持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方向。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组建股份合作社,开展农业合作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风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有效形式。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应坚持农民自愿、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健全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稳定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各种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搞好信息、技术、购销、金融、农机等全方位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正确处理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的关系,加快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格局。

  发达国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以石油能源为基础的高投入、高耗能农业。“石油农业”虽然带来了高产出和高效益,但也带来了高污染等问题。针对“石油农业”带来的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农业现代化的新目标。我国耕地资源、水资源匮乏、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退化严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仍十分脆弱。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1998年至2012年,全国耕地面积年均减少近1000万亩。区域性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全国因水土流失、贫瘠化、次生盐渍化、酸化导致耕地退化面积已占总面积的40%以上。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只达到了0.51,发达国家达到了0.7—0.8;水分生产率 (单位用水的粮食产量)不足1.2公斤/立方米,而世界先进水平为2公斤/立方米左右。我国北方等重要农产区打井取水造成地下水资源被过分攫取而濒临枯竭。化肥、农药施用强度高,流失量大,使耕地和地下水受到大面积污染。局部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集中多发期。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集约化发展造成的新污染日益增加。农村生活垃圾大都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农作物秸秆60%以上未被有效利用,成为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塑料农膜使用增加,加剧农田“白色污染”。近年来,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地区工业“三废”排放量及污染呈增加的趋势。各种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工业点源污染造成农村水质变坏、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直接危及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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