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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农林生态建设与保护 成效显著

网友投稿  2014-03-03  互联网

  2013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支持政策,着力从六个方面积极支持农林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效显着。

  一是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12.3亿亩禁牧草原实施禁牧补助,对26亿亩草畜平衡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1.2亿亩人工草场实施牧草良种补贴,对284万户牧民给予牧民生产资料补贴,并对工作突出、成效显着的地区给予奖励。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持续下降,有效遏制了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显着带动了牧民增收,促进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二是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到13.9亿亩。2013年,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亿元,比上年增长36.7%。

  三是支持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在内蒙古、西藏等7省(区),支持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拨付试点补助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封禁保护区管护设施建设、巡护设施设备购置以及沙缘地带流动沙丘固沙压沙等。

  四是继续支持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拨付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404亿元,继续推进两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并适当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和补植补造项目补助标准。

  五是加大林业保护补贴力度。支持增强重要湿地及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安排林业补贴资金,促进提高造林绿化、林木良种培育和森林抚育积极性;实施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支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经营科技含量。2013年共安排上述资金113亿元。

  六是支持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20个省(区、市)279个县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排中央分成水资源费8.65亿元,支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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