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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 费用期限成焦点

网友投稿  2014-01-13  互联网

    “去年收成不错,每亩纯收入在1000元左右。”新年伊始,记者来到昆山市淀山湖镇晟泰村采访,种粮大户顾永道乐呵呵地报了去年的收益账:总共种地110亩,稻麦两季,去年麦子亩产830斤,稻子亩产1170斤,由于苏州对售粮农民实行价外补贴,每斤麦、稻的价格均比外地高0.10元,因此种粮收益也比较高。“我也打听过外地种粮大户的纯收益,每亩有五六百元就是不错的了。”

  但老顾也有一些顾虑。他担心的是,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提高,会减少(抵冲)种粮收益,进而影响大户们的种粮积极性。他告诉记者,自己已种了10年粮食,开始时种45亩,那时是“有地没人种”,所以流转费便宜,每亩只要20元,第四年涨到了70元。2007年他跟流出土地的村民签了三年流转协议,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370元;2010年签的三年协议,又涨到了650元。“如今三年流转期限又到了,如果继续流转土地,费用肯定还得涨,最起码一亩要多100元,说不准会涨到800元一亩——这个价格,我就吃不消了。”他说,一年下来收入虽超过了10万元,“可这是同老婆一年忙到头的结果,农忙季节连在企业上班的儿子、儿媳妇都得来帮忙。”

  让老顾不能理解的是,流出土地的农民,却还能得到种粮补贴、良种补贴、秸秆还田补贴,而实际种粮的却反而一分没有。“我担心的是,这几年老天帮忙,粮食产量比较高,今后遇到自然灾害,流转费用又一分不能少,转进了土地的种粮农民就要亏损,那谁还会再种粮啊。”

  跟老顾同镇的种粮大户朱仁荣,也有同样的顾虑。除了忧虑流转费用逐年提高,他还觉得流转期限不大合理。“比如,我流转的230亩土地,是淀山湖中间一个岛上的,交通不方便,地势又低洼,是典型的低产田。去年请人用挖掘机挖沟开渠,我就投入了5000多元。如果流转期限能长一点,我就会舍得投入——现在只有3年,总觉得投入产出不大合算。”

  流出土地的农民,又是怎么看待流转费用的提高呢?

  南京高淳区桠溪镇农民孔令森,一家流出了3亩多地,每年收益超过2000元。他向记者诉说了“流转费用应该上涨”的理由:这几年,粮食价格一直在涨,种粮大户的收入也在增,因此,流转费用提高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他的观点是,流转价格提高了仍有人愿意流入,这就说明种粮效益还是不错的。

  流入方嫌价格高,流出方觉得很正常。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制定部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省委农工办主任诸纪录向记者介绍,农村土地流转是流入方和流出方对等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这是市场配置的结果。作为土地原有的承包人,流出土地并获得流转费用,其实就是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就包括土地流转所产生的效益。政府部门首先要保护好流出土地的农民利益。而对于流入土地种粮食的农民来说,应该通过规模经营提高效益。“很多地方种粮大户的亩均纯收入,目前只有二三百元。如果种植面积达到了几百、上千亩,那效益就会相当可观。”他说,当然,规模大小要根据种植户自己的能力而定。

  种了4000多亩粮食的溧阳社渚镇农民汤芳伢认为,他之所以能种这么多,就在于自己的农机配备齐全。如果自家没有农机,夫妻俩一般种到120亩左右就比较合理,每年纯收入拿到五六万元也是不成问题的。当然,前提是周边要有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播种、收获等都能机械化。

  “流转费用每年适当调整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一下子涨得太多。”汤芳伢说,毕竟是种粮食,在产量稳定的前提下,粮食收购价即使每年都在提高幅度也有限,剔除人工成本增加因素,种粮大户从粮价提高中所得收益,一亩地一年也就100元左右。他认为,流转期限以8年到10年比较合理,“这样,种粮大户舍得用有机肥提高土壤质量,农田水利设施也舍得下本钱,一些低产田就能够改造成高标准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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