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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制约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1-09  互联网

 

  自1998年开始,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国际经济环境变化,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了要把经济发展的基点放在扩大国内需求上的方针。并及时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将过去适度从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转向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应当说,这一政策调整,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积极效果,在保持GDP总量的较快增长方面,它的效果尤为明显。但是,稍作分析也不难看出,过去5年中所取得的GDP年均增长7.7%的绩效,其主要动因是在于国内投资需求增长和对外贸易量增长这两个方面,而人们所特别期待的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固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如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矛盾,一些重要商品的消费环境不适宜,以及人们对今后收入增长的预期不确定,等等。但还有一个人们普遍形成了共识的原因,那就是近年来中国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购买力难以提升,使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失去了多数人的支撑。

  自1997年开始,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遇到了明显的困难,这是与我国农产品市场的转折性变化联系在一起的。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起,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供给不足,开始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由此,我国农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中,农产品供求关系中数量不足的矛盾明显缓解了,但品种和质量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矛盾却更加突出了;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耕地、水资源不足等矛盾还将长期存在,但市场需求不足的矛盾在当前却明显上升了。

  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已持续了6年。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从农业中增收尤为困难。实际上,近年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人均纯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是在减少。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7.69元,而2001年则仅为1165.17元,4年间人均在农业纯收入上减少了102.52元,即减少了8.1%。而我国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总量,2001年与1996年相比,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约200万人。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结构,在这一阶段中出现了明显的变化。2001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已降至37.9%,食品的收入弹性系数急剧下降。以2001年与1996年相比,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2020元,但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109元,且增加的又只是在外就餐和烟、酒、饮料等与农民增收关系不紧密的开支,而在粮、油、肉、菜这4大项农产品的开支上,却项项减少,其中粮食开支人均减少83.4元,油脂开支人均减少10.1元,肉类(包括家禽)人均开支减少25.3元,蔬菜开支人均减少12.4元,合计人均开支比5年前减少了131.2元。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在总体上显然难以从农业中增收。我国人均GDP尚不足1000美元,出现如此严重的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明显滞后,城乡人口的分布极不合理,导致购买商品农产品的城镇消费群体比重过低。因此,尽管全国总人口的数量很大,但农产品的市场容量却与人口的绝对量不成比例。2001年我国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降至15.2%,而农业劳动力(指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和林业的劳动力)却仍占全国从业人员总量的44.4%。因此,从根本上说,当前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在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导致的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

  在目前的约8亿农村人口中,有3000万人还未能解决温饱问题,还有约6000万人没能稳定地超越温饱水平,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千元以下的户还占农产总数的10.71%,而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户,只占农产总数的15.07%,农村发展的滞后由此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却仍未能得到遏止。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5%,为6860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增长4.2%,为2366元,两者的差距为1:2.90。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8%,为2476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却增长13.4%,达7703元,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达到了1:3.1。而1978年时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是1:2.57。同是农民,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相当悬殊,2001年,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市农民为5871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5倍;最低的贵州省则仅有1412元,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60%。沪黔两地农民的收入差距达1:4.16,而1996年时这两者的差距是1:3.79。

  由于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还包括必须为第二年生产垫付的经营费用,因此,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差距更大。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309元,农民1741元,为城镇居民的32.8%;城镇居民的人均食品消费2014元,农民831元,为城镇居民的41.3%;城镇居民的衣着消费534元,农民99元,为城镇居民的18.5%;城镇居民用于购买家庭耐用消费品及服务方面的消费439元,农民77元,为城镇居民的17.5%;在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和娱乐用品及服务方面,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分别为343元和690元,农民为97元和193元,分别相当于城镇居民的28.3%和30.0%。

  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上的明显差距,既表明了我国经济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着的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反映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之所在。不难看出,如果我国农民的收入和消费达到目前城镇居民的水平,我国的国内市场至少将再扩大数倍。但眼前的实际却是由于农民购买力水平低、提高慢,致使国内市场的扩大受到了严重制约。1978年时,我国县以下市场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3.18%,这个比例在1990年时降到了37.04%,1995年时降为25.82%,而到2001年则仅为25.1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2.34%(如按户籍计,则农业户口的居民占全国总人口的73.17%),但乡村的消费品市场却只占全国消费品市场的四分之一,这就是我国这个举世公认的大市场为什么至今仍然还是个潜在的而并非是现实的大市场的基本原因。实际上,农村发展的滞后,必然也制约着城市经济和工商业的发展。如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2001年在农村的普及率分别为每百户29.94、13.59和54.41台,分别比城镇少66.26、68.31和66.09台。如果农村能够达到城镇目前的水平,仅需要新购置的这三大家用电器,就各需要1.6亿台以上,分别相当于目前家用洗衣机和电冰箱约12年的全国总产量、彩色电视机4年多的全国总产量。可见,当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事实上已经构成扩了大国内市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大障碍。

  在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进入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后,主要依靠农产品增产和提价的办法已不足以使农民增收。而乡镇企业的发展也正处于一个重要的结构调整期。在一般加工、制造业生产能力过剩,已及在必须更加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社会要求下,乡镇企业己不可能再靠低水平的数量扩张来实现增长。实际上,自1997年以来,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始终未能达到自己的历史最高水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人口出现了大规模自发向城镇流动的趋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已经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来源。这表明,中国加速推进城镇化的阶段已经到来,自觉地顺应这个潮流,就可以降低农民在转移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摩擦,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较顺利地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市场容量。同时也使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得以扩大耕地的经营规模,在优化品种、提高质量、扩大初级农产品转化和加工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增加来自农业的收入。因此,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必须以整个国民经济为舞台,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真正形成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巨大国内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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