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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业姓农非旅 以农为本社会参与

网友投稿  2013-08-16  互联网

 

  休闲农业是把农业的生产过程、农民的劳动生活和农村的风情风貌经过科学设计和系统开发,满足城乡居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科普宣传等功能要求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休闲农业起源于农家乐,通过功能拓展和模式创新,逐渐形成了农家乐、民俗村、休闲观光园、休闲农庄等形式多样、功能多元、特色各异的产业类型。各地的发展实践表明,休闲农业正成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拉动国内消费的重要途径。近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以“休闲农业乐万家”为主题举行了座谈会。与会专家围绕休闲农业的地位作用、发展思路原则和工作重点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现摘要刊登。

  休闲农业是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朝阳产业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宋洪远研究员:近年来,全国休闲农业快速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农家乐超过150万家,规模以上园区超过3.3万家,年接待游客近8亿人次,年营业收入超过2400亿元,带动2600万农民受益。

  休闲农业成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有效手段。休闲农业的发展使农业的功能从食品保障向就业增收、生态涵养、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方面拓展,带动了农产品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和文化等关联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一、二、三产的联动。它已更为多元的经营方式,更具创意的经营手法,为传统农业注入了活力与激情,推进了生态、文化和农业资源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休闲农业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休闲农业的发展,大幅度增加了农业的就业容量和单位面积的产出,已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新的增长点。浙江省长兴县顾渚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290户农家乐,直接从业人员1400人,年接待游客近200万人次,年经营收入1.57亿元。

  休闲农业成为建设村的重要途径。休闲农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整治,农家庭院变成了丰富市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的“农家乐”,农业产区变成了亲近自然生态、享受田园风光的景区,正成为各地村建设的有效方式。陕西省礼泉县袁家村村民按照“修旧如旧”的思路,保护100多个传统农家院,开发50多种特色美食,年接待游客达20万人次,农民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

  休闲农业成为城乡居民大众化休闲消费的重要方式。休闲农业低价、短途、短时和以休闲为主的特点,顺应了大众化消费的要求。住农家院、吃农家饭、品农家情、干农家活,缅怀田园生活、品味农业情调、体验收获乐趣、欣赏农业文化、感知农业科技等已成为众多市民周末生活的一部分。

  休闲农业成为带动城乡资源双向流动的重要渠道。休闲农业的发展,推动了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打破了农村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使得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环境,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经济文化相互融合,催生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引领了休闲农业产业的壮大。

  从总体上看,休闲农业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适应市场需求、蕴藏巨大潜力、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朝阳产业。政府应加大引导力度,制定相关标准,强化公共服务,大力推动这一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坚持以农为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刘守英副部长:近年来,全国休闲农业规模日趋壮大,类型丰富多样,综合效益明显提升,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的“亮点”。但是,在休闲农业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彰显农业的特色、夯实农村的基础,实现在休闲农业发展中“提升农业、富裕农民、建设农村”,应该是政府始终坚持的原则。

  农业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思路符合实际。《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发展休闲农业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载体,以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村建设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快速推进休闲农业发展为重点,我认为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对于激活“三农”要素,提升农业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农民是休闲农业发展的主体。虽然休闲农业类型丰富多样,但从全国层面看,150万家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农家庭院为吸引物的农家乐,仍然是休闲农业的主要业态类型。以农村特色民俗民族文化和古村落建筑为吸引物的民俗村,以及以农事景观和农耕体验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园,其主要经营主体仍然是村集体或农民。休闲农庄经营主体虽然以工商资本为主,但大多数都是利用荒山、荒坡、滩涂和农村空闲地发展的,以雇佣当地农民为主,对周边农民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例如,湖南省的多数休闲农庄每年支付农民的服务性工资在60-200万元之间,同时所消费的瓜果、蔬菜、肉类都基本上从当地采购。

  要健全工商资本进入休闲农业的机制。当前,个别地方也出现工商资本借休闲农业之名乱占耕地的现象,如果不加以规范和引导,就会使“农家乐”变成“老板乐”。我觉得工商资本以合适的机制进入休闲农业领域,对于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服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关键是在此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关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防止工商资本进入后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农民利益和乱占耕地等问题的发生,保障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建议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突出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多方参与、互惠共赢的机制;另一方面,要拓宽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回流,推动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坚持科学规划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陈剑平院士:休闲农业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地方政府和工商资本的参与热情。不少地区休闲农业经营规模从零星分布、分散经营向集群分布、集约经营转变,产业功能从单一的休闲功能向休闲、教育、体验等多功能一体化经营转变,空间布局从城市郊区和景区周边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拓展。但就全国而言,因发展时间短、起步时间晚,休闲农业整体仍存在布局简单雷同、功能单一等问题。而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是规划思路不清,发展不切实际,甚至没有规划。

  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上”。发展休闲农业不能脱离基本国情,不能照搬别国模式,更不能拘泥现状。实践表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是优化产业布局、明确发展方向、构筑产业特色的基础。在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区位特点、产业特色、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创新规划理念,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显得尤为重要。这既是解决布局简单雷同、项目同质同构的前提,又是降低发展成本、适应消费习惯的关键,也是提升竞争力、增强持续吸引力的核心。

  休闲农业发展必须科学规划、优化布局。不是所有的地区都适宜发展,只有区位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鲜明、市场需求旺盛的地方才适宜发展休闲农业。《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大中城市郊区、名胜景区周边、依山傍水逐草自然生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传统特色农区五类适宜发展地区,基本符合我国国情。建议大中城市郊区要以满足市民消费需求为目标,以设施农业发展为基础,建设集优质农产品生产、休闲观光、度假教育为一体的休闲农业产业带。名胜景区周边要以功能衔接和特色互补为重点,突出服务功能,强化休闲体验,满足游客个性化休闲需求。依山傍水逐草自然生态区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特有的历史文化,大力发展以美丽田园和农耕体验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园。少数民族地区要深挖特色民俗资源,弘扬民族文化,大力发展特色乡村游和民族风情游。传统特色农区要在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的前提下,强化创意策划,突出文化内涵,拓展农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提升农业的综合效益。

  建议政府在指导各地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要按照《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布局要求,做好区域内的整体规划,引导适宜地区加快发展,变资源优势、文化优势为产业经济优势。

  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强化规范管理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张天佐局长:近年来,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就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规范管理、公共服务、拓展内涵、营造环境等重点任务,通过编制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开展典型示范、梳理发展模式、打造服务平台、挖掘文化遗产、推介创意精品等工作,着力推动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国休闲农业呈现出“数量提升、质量提档、效益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政府强化管理。休闲农业从萌芽起步到近些年的快速发展,也只有20多年的历史。农业部门进行规范引导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作为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从产业内部看,存在布局简单雷同,项目缺乏特色创意,行业标准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从外部环境看,还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由于地方规范管理不到位,有些项目存在老板“圈地”建房、盲目开发建设、侵害农民利益和破坏农业环境等问题。这些问题要通过强化规范管理来解决。

  我局一直把规范管理作为推动休闲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为引导各地有序发展,我部于2011年组织制定了《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发展的思路、原则、布局和重点工作。强调发展休闲农业要遵循“以农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把拓展农业功能和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为发展休闲农业的出发点,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重点在大中城市郊区等五类适宜地区发展。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山和农村空闲地适度发展休闲农业。二是规范用地政策。为防止以休闲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农业部与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休闲农业发展中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等设施用地,要求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避免滥占耕地,防止“一哄而上”和工商资本借休闲农业之名圈占耕地。三是开展典型示范。通过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产业优势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县和示范点,总结了一批发展模式,树立了一批示范典型,正在成为带动休闲农业发展的典范。四是制定行业标准。根据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实际,结合休闲农业产业特征,分期分批制定了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引导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健全运营设施,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管理,强化安全保障。这些工作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指引了发展方向,对推动全国休闲农业科学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我国休闲农业蕴含着巨大发展潜力。“十二五”是旅游消费向休闲消费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悠久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优美的田园风光,恬淡的生活环境,必将成为休闲消费的主阵地。休闲农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有着良好的前景。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深化规范管理,加大公共服务,营造发展氛围,提升发展内涵,不断推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休闲农业必须提升功能内涵

  中国农科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刘旭院士:乡土民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休闲农业持续发展的灵魂。我国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浓郁醇厚的乡村文化,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只有在动态发展中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继承,否则很容易湮灭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必须挖掘乡土文化,展示农耕文明,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人文化创意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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